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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回家的路上,以及后来,孩子们在家里一直居支配地位。他们的童年是通常那种漫长的童年。当做父母的拖着沉重的脚步,爬上灼热的山峦,或者在悠长的傍晚坐着听隔壁房间孩子们酣睡的声音时,这种漫长有时候也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一切,从总体上来说,使那几个年头平静而安宁,尽管孩子们在明显地长大。他们对孩子们的未来做了种种设想。虽然没有多少信心,但符合人们惯常的心理。

    “我希望雷在政府机关谋个职位,或者当个有名的外科医生,或者成为什么人物。穿着黑色的礼服;我们能从报上读到他的消息,”母亲用一种梦呓般的声音说。

    父亲大笑,想起自己的母亲也曾想把他培养成什么人物,但最终还是失败了。他笑着说:“那些奶牛怎么办呢?”

    “我们可以把奶牛卖了,”小男孩说。他已经很爱听大人们谈话了。“我讨厌臭烘烘不新鲜的牛奶。我想有钱,像阿姆斯特朗一样,有马,有别的东西,还有一双黄颜色的靴子。”

    然后,他向院子那头跑去,结束了自己这番畅想。他对这种畅想是否会实现,还是没有把握。他被明媚的阳光,被暖烘烘、硬梆梆的石头,以及土里卧着的毛茸茸的、温柔的红母鸡包围着。他似乎就是为他看见的和所做的这一切而生活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弹弓——那是一个比他年纪大点儿的男孩子做的——四处搜寻着目标正要开弓,听见父亲喊:“雷,我要是再看见你打那些母鸡,小心我揍你!”

    于是,他又在一棵树上胡刻乱画起来,刻他的名字,通过他的一双手,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什么上面。他已经长得很壮了。比妹妹壮多了。他喜欢欺侮妹妹。他妹妹面色苍白,让人烦躁不安,似乎和力量这东西全然无缘。

    “滚开!别惹我,”她已经学会用那张圆圆的小嘴说话了。“男孩子真讨厌!”

    她喜欢拿手绢当床单,跟玩具娃娃做那种干干净净的游戏。她用小手湿润润的手心给她的娃娃铺平“床单”把娃娃放在一个盒子里面,然后就趴在盒子上面。稀疏的、颜色很淡的头发垂了下来。她的头发不像妈妈曾经希望的那样卷曲。淡淡的金光直射出去,愈显柔和。可是塞尔玛的头发并没有给人带来多少欢乐。她很容易疲劳,还常常咳嗽,真是妈妈的一块心病。后来,诊断为气喘病。

    “你不能欺侮妹妹,她身子弱,”母亲说。

    “为什么?”

    对此他无法理解。他一个人到处游逛,朝远处扔石子,把一张小脸浸在山石间流淌的溪水之中,观察动物。但是对周围任何事物他都不能做到专心一意,全神贯注。他玩起来就没个够。

    有时候,为了对他无法理解的那一切报复,他就打妹妹。这个“替罪羊”边走边哭。

    “我要告诉妈妈,”她号叫着。

    但是有时候,特别是晚上,玩了一天累得精疲力竭,灯光也显得更为柔和的时候,他们会偎依在一块儿,或者偎依在妈妈身上,充满了爱和柔情,讲些从他们的想象力中迸发出来的故事,直到最后因得打起吨来。每逢这种时候,母亲就感到极大的满足。孩子们的这种亲密把别的一切都排除在外了。

    到了这个年纪,艾米帕克对于爱变得十分贪婪。她还没能把丈夫成功地“吞噬”了。尽管在完全沉溺于这种欲望时,她经常向自己担保,将来哪天,一定要获得成功。但她未能如愿以偿。他又一次从她手心里逃脱了。通过许多慈爱的举动,她对他熟悉得连每一个毛孔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但是,也许正是这种仁爱挫败了她。所以,吞掉他还只能是将来的事情。她边想边在厨房里懒洋洋地微笑着。哪天,一定把丈夫爱个够。她把那些沙沙作响的洋葱皮扫到一起的时候心里这样想。

    由于年龄的缘故,艾米帕克开始胖了起来。几乎已经到了人们常说的有点“发福”的地步了。她的手和脊背都挺厚实,胖乎乎的。她总是呼吸很重,这在别的体形的人们看来,是一种心满意足的表现,特别是对于孩子们。他们喜欢偎依在她身边,听她说话,抚摸她。她的皮肤特别让人感到愉快。肌肉纹理清晰,呈棕黄色,给人以安慰。有时候她说话尖刻,甚至会发脾气。就好像那个瘦弱的、叫人担忧的小姑娘还怀在肚子里似的,她可以抱怨,可以责备别人。逢着这样的时候,她那满头黑发梳成辫子,垂在肩上,因为她懒得把它们盘到头上;丈夫走路时连脚步都要放轻,要嘛就躲在房子那边做事。那些日子,他的脸看起来很长,也很严肃。

    “过来,雷,”她说。“你爱我吗?”

    就好像他会停止踢脚下的泥地来回答她这个问题似的。

    “那么,是塞尔玛爱妈妈了,”她边说边把胳膊上闪闪发光的水珠甩了甩,用一块粗糙的毛巾擦干。

    可是小女孩好像压根儿就没听见妈妈的话,继续和她的洋娃娃细声细气地絮叨着什么。

    母亲不能强迫他们按照她的意志做事。在那些个夜晚——一她把儿女们揽在她那现在变得温柔的胳膊里,把他们谁也无法从中将自己分离出来的爱拥抱在怀里——孩子们也还顺从。但有时她也弄不清他们在想些什么。他们的脸常常变得像小木板一样,似乎永远没有神采,捉摸不透。

    这时,她就走出去,站在生了锈的铁丝网旁边,顺着大路,顺着那飞扬的尘土张望。

    “怎么了,艾米?”有一次她正这样张望,丈夫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怎么,”她说。“哦,没怎么。”

    她皱着眉头,眺望着那条大路上洒满了的耀眼的阳光。

    “你的脸色不大好看,”他边说边试探性地笑着。“我寻思你心里一定挺烦。”

    这话立刻使她的不幸看起来那么滑稽可笑,不值一提。

    “我说了,没怎么。”

    她咬着嘴唇没有笑出声来,说话的语气还带着几分温怒。

    “啊,亲爱的,真傻,”她叹了一口气。“是吗?布卢。”

    那条母狗正侧着身子向她走了过来。

    “可怜的东西,”她说道,把心里那种自艾自怜发泄到这条母狗身上,又带着被分享了的怜悯的感情,抚摸着狗。

    母狗的xx头有点肿,长短不齐,被小狗的爪子抓得尽是伤痕。不过它尽管被它的小崽子们那样贪婪地吞食着,自个儿却仍然如饥似渴地爱着它们。它那热乎乎的舌头来回地舔着,那张嘴简直能把你吞下去。

    “它们不让你自个儿待着,是吗?”妇人说。她在门廊里坐下,用手抚摸着那些被抓破的xx头。

    母狗伸了个懒腰,摇晃着尾巴向她讨好。妇人的情绪平静下来。

    “你是我的狗,对吧?”她说。“好布卢,有时候,用不着盼望人家回答是一种多么好的事情啊!”这条青灰色的狗代替了那条红毛狗,红毛狗已经死了好几年了。

    “这条狗是我的,”刚抱回这条青灰色的小母狗,艾米帕克就说。“这条狗得起个名儿,不能像那个红毛丑家伙。它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

    他们一直没给那条红毛狗取名儿,尽管她曾经有过这个意思。他还是管它叫“狗”但是她没加思索,就把这条灰毛母狗叫作布卢了。

    而这条母狗一直能够招人喜欢,惹人注意,尽管它是那么笨拙。它抓挠着一双爪子叫人看,用尾巴打翻什么东西,在地上打滚,再爬起来,抖掉身上的尘土,口水从那张乐呵呵的嘴巴流了出来。它很有规律地下小崽儿,躺卧在地上,任凭它们吮吸。直到它自个儿精疲力竭,瘦骨磷峋。可它还是要跑来跑去,到别的什么地方,如饥似渴地寻求爱恋。当妇人抚弄着这条狗的皮毛时,她的一双眼睛也充满了慰藉和满足。

    “它真丑!”雷说。

    “不,它不丑,”妈妈说,一只手在狗的皮毛上懒洋洋地滑动。“有的人看了觉得丑的东西,另外一些人却觉得漂亮。你爸爸曾经有一条红毛老狗,那可是个从来没见过的丑东西,而且一点儿也不喜欢我。可是在你爸爸看来,却蛮不错的。我记得我来这儿的那个晚上。那时候,我们住在那间小棚屋里。”

    但是男孩已经脱离开妈妈对往事的回忆,他的一双眼睛只看眼前。

    “它的xx头又老又丑,”他说。

    妇人没听见儿子的话。她已经完全沉湎于她那温暖的回忆。

    所以,她不由得要爱那条笨拙的、总在下崽儿的狗。她喜欢在手里抱着那些暖烘烘的、呆头呆脑的小狗崽儿,让它们轮流地吮完一个xx头再吮一个xx头,而且要亲眼看见最小的那个狗恩子吃饱。她经常去那儿,在谷仓的一片朦胧之中,跪在它们跟前。就这样,单独和那条狗待在一起,她似乎又变得年轻了。谁也没看见她待在这儿,她也特别不愿意让别人看见。她拥有的是一种隐秘的、只属于她自己的感情,暖烘烘的,就像把一只小狗贴在面颊上一样。她脖颈后面的头发乱蓬蓬的。

    有一次,吃晚饭的时候,她急急忙忙跑进厨房,说:“斯坦,布卢有三个小崽子不见了。”

    家里人都站在那儿。她的嘴唇因为恐惧颤动着。

    “一定是那些耗子干的,”丈夫说。

    “耗子吃了,总得剩下点什么,”德国老头弗利兹说。他刚好端着盘子和杯子进来。“有没有吃剩的东西?”

    “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说。

    她觉得一阵心寒。她还记得她那条狗下的那些暖烘烘的小崽。眼下,她不愿意和家里的人们待在一起,他们正在议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也许它吃了几个小崽子,”雷说。他开始用叉子乱搅那碗炖肉。

    “这么大的狗不吃崽子,”父亲说。

    塞尔玛哭了起来。她并不特别喜欢小狗,可是别人喜欢,别人会哭,所以她觉得她哭也是理所当然的。

    “小狗死了,”她哭着说。

    “也许是步行路过我们这儿的人因为喜欢它们,就从窝里给掏走了,”男孩说。

    他用土豆堆了一个“小岛”还造了一条很不结实的“海峡”正把他今天不想吃的棕黄色的肉汤从那条海峡引过去。

    “吃你的饭吧!”妈妈说。她用力打开一块餐巾。

    “不管怎么说,它下的崽子太多了,”男孩说。“现在它还有五个。八个小崽子太多了,是吧,爸爸。”

    “你妈刚才说了,快吃你的饭吧广父亲说。

    “我不!我不想吃!”男孩叫喊着。

    他跳了起来。他恨他的父母,恨那张餐桌。那个陶罐似乎也在跟他作对,还有那盘被他搅得一塌糊涂的棕色的炖肉。

    “破炖肉!”他喊道。

    然后一溜烟跑了。

    父亲开始嘟哝起来,这当儿他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对于母亲,眼下显然无计可施。属于她个人的那种可怜巴巴的感情占据着她的心灵。厨房里不同意志的交锋、那张乱糟糟的餐桌,以及那厚实的白盘子,都和她的这种感情牵连不上。她是为自己而悲伤的。小狗的命运已经变成她自己生活中属于她个人的一部分。当她想到那几只小狗的脖子大概早已被人持断了的时候,她痛苦地、猛地转过脑袋。

    “得了,我们总这么谈来谈去,也得不出什么结论,”过了一会儿,斯坦帕克推开面前的盘子说道。

    他在心里琢磨他的儿子。他对他了解得多么少呀!他想,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父子俩就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了。现在他还是个小男孩,他们亲吻的时候,即使没能将心灵沟通,也依然装得那么亲热。男孩试图告诉他什么事情,但是没能做到。他只是站在那儿,仰起头瞧着他,话到嘴边又咽进肚子里。有一回他用一根几乎和他一样高的铁条打碎一块窗玻璃。他站在碎玻璃片上,气喘吁吁,浑身颤抖。

    “吃布了吧,亲爱的,”妻子说。

    可是斯坦帕克今天不想吃布丁。他觉得男孩和那几只失踪的小狗肯定有关。

    妻子的一双眼睛表露出她已经明白这一点了。在白昼的炎热之中,他们分享着存在于他们之间的这种冷漠,看来是依旧这样分开为好。

    只有到了夜晚,黑暗和四壁强迫他们待在一起。他们聊些索然无味的、经过斟酌的事和话。或者他把报纸凑在油灯下,读那上面的新闻。要嘛他们就听青蛙的叫声。这使得他们想象,房子四周碧波粼粼。而实际上这儿是一片旱地。

    有一次,小男孩在睡梦中喊妈妈。她走到他的床边。

    “怎么了,雷?”她向他俯下身去问道。

    灯光下,她那棕黄色的皮肤呈现出一片金色。她的身材已经十分匀称了,既健壮又充满了慈爱。

    “怎么了?”她问。

    “我梦见那些小狗崽了。”

    “梦点儿别的东西吧,”她劝告着。

    就好像她已经掌握了这桩事情的所有秘密,而且能够对那些行为和狡猾的手段继续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

    于是他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如果我能确实搞清楚这件事,”她在心里说,一双眼睛热辣辣地看着儿子那睡乡中的脑袋“我该怎么办呢?尽管这事儿现在看起来似乎挺重要的,可以后还会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吗?”

    小狗的插曲就这样烟消云散了。在帕克家,如果不是人人都忘到脑后,至少大多数人都忘光了。

    有一两次塞尔玛说起这件事;“我们一直也不知道那几条可怜的小狗到底怎么样了,是吧?”

    “你干嘛又提起这件事呢,塞莱?”妈妈问。

    她皱了皱眉头。她不像喜欢儿子一样地喜欢这个女儿,尽管她曾经试图倒一倒,而且也确实煞费苦心,竭尽全力拉扯这个小姑娘。可是塞尔玛还是那么瘦弱。她的精神就是瘦弱的。

    有一次,母亲和她的小女儿在夏日耀眼的阳光下,站在大门口。树木被太阳晒得毫无生气,被尘土盖得苍凉满目。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马走了过来。门前仁立的人手搭凉棚眺望着。那匹马以那种养着专供取乐的动物的悠闲和懒散走着,头来回晃着,从眼前轻轻甩开那缕流苏般的鬃毛,张开看起来几乎完全裸露着的鼻翼喷着响鼻。那样子既不让人觉得它是出于胆怯,又不显得国空一切,而是挺招人喜爱。这是匹可爱的马。乌黑发亮的皮毛浸着汗水,闪闪发光。它继续走着,马背上骑手的面目渐渐显露出来,变成一个身着骑装的女人,其华丽程度丝毫不亚于她的那匹坐骑。她坐在马背上,一条腿跷起来,搭在马鞍的鞍头,像那匹马一样悠闲地晃荡着。晃荡着,沉思默想着。

    就这样,那个身影黑乎乎的女人骑在那匹黑马上面,在阳光映成白色的树木下面行进着。大路上面的尘土从马蹄下面飞扬起来,但还不及那女人的靴刺高。她坐得那么高,宛若飘浮在尘土的海洋里,神圣而飘渺。

    “这位小姐很可爱,是吧,妈妈?”小姑娘那张嘴一本正经地、装腔作势地说。

    她希望她说的是妈妈想说的话。她常常近乎谦卑地期望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

    但是艾米帕克什么话也没说。她依然手搭凉棚站在那儿,就好像正默默地敞开心扉迎接那位骑手和她的坐骑,并且跟他们融为一体。就好像她也渴望把自己的生命置于那同样舒缓、庄严的运动之中,在尘土之上自由地浮游。所以,她屏住呼吸。她那结实的喉咙因为这种努力而觉得堵得慌。她似乎是感觉到而不是看到骑手和她的坐骑走了过去。他们身上佩戴的金属玩意儿丁丁当当,在她的心底回荡。

    那位奶油女郎就这样走了过去。她在为自己的某种处境而微笑;毫无疑问,她是这环境中的中心人物。这很使她高兴,因为她当然在那儿尝到了成功的滋味。当她这样飘然而过的时候,微笑依然在她那奶油般娇嫩的脸上荡漾。那生了锈的铁丝网作成的篱笆不断地向前延伸,延伸。枝叶蓬松的树干一晃而过。

    小姑娘暗自思忖这个漂亮的陌生女郎会不会跟她们说话,妈妈却并不想这种事情。女郎的微笑从这个微不足道的女孩的头顶掠过,继续在她的唇边荡漾,连一眼都没瞥那位母亲,尽管她生了根似地站在那儿的样子也让人觉得有一种庄严感。那女郎就这样走过去了。她显然不愿意和别人建立没必要的哪怕是瞬息即逝的关系。她飘然而过,举起象牙柄马鞭挥动着,在空中作出一个芭蕾的舞姿。那纤细得简直要断了似的腰肢随之而去。满头秀发放射出的青铜色的光泽已经溶成一片模模糊糊的光。

    “哦,她已经走了,妈妈。我们还站在这儿干啥?”小女孩抱怨道。“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后来,她们知道了她的名字。那是欧达乌德太太搞清楚的。

    欧达乌德太太说,她还是个黄花姑娘,或者更接近于少妇。不管怎么说,她已经不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闺女了。如果你愿意,那就算她是个少妇吧。她的名字叫马德琳。至于姓什么,就说不上了。不过这无关紧要,欧达乌德太太说,因为即使知道她的姓,你跟我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不管怎么说,这位马德琳像书上说的那样,是个出名的美人儿。她云游四方,参加各种赛马,那种轻松自在的比赛。看起来,请她的人有的是,特别是那种自在轻松的比赛。这位马德琳回过英国老家,也去过许多别的国家,到处兜售她的美貌。她本来应当嫁一位勋爵,倒不是没有做过努力,而是她不走运。人们都这么说。不过,她还没有死心。现在,按照弗里斯贝太太的说法——弗里斯巴依太太是阿姆斯特朗家的厨子,她的丈夫先前是个海员,一直出海未归——这也是主要的一点,现在似乎是小阿姆斯特朗在追求这位马德琳。他正竭尽全力想把她弄到手,送她礼物还有马匹。她呢,时冷时热,不过大多数时候是冷,因为她才不是傻瓜呢!看起来想娶这位马德琳的有钱人多的是。她只须说句话,其实大概早就说过了,装在黑丝绒盒子里面的钻石,刻着名字的象牙刷子就会送到她面前。不过这似乎只是她捎带着办的事情。她做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对于大多数人,只有结婚戒指和法律才是最顶事儿的东西,这位马德琳怎么能例外呢?

    说完这番话,这位女邻居像平常从帕克门前经过那样,抖了抖缰绳走了。艾米帕克依旧呆在她的老地方。

    这以后,她干什么都无精打采。她时常想起马德琳。她抹掉沾在手上的肥皂沫,连身体也变得懒洋洋的了。

    直到孩子们要她准许他们干什么事儿时,不耐烦地大声喊.“行吗?妈妈!妈——妈!”

    她的一双眼睛因为思想自由驰骋而显得漠然。她回答道:“行啊,当然行。为什么不行呢?”

    他们很为她这种冷漠的殷勤而惊讶,轻手轻脚地、若有所思地走了出去,不再急着去做妈妈允许做的事情。而妈妈呢,一双眼睛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继续凝视着她内心深处的那个自我。

    有一天,刚下过雨,她说他们应该到农场散散步,这是一种调节。至于跟什么调节,她自个儿也回答不上来。她戴了一顶旧帽子。那是顶棕黄色的帽子,相当难看。孩子们跟着她,为这次不合时宜的散步老大不高兴。他们跟着她,从湿淋淋的枯草中间走过去。农场里,所到之处都飘着一股雨水浇湿的青草和松脂的味道。微风轻轻地吹,把树叶吹得翻转过来,银光闪闪,更充满欢乐的气氛。这和煦之中蕴藏着一种焦躁不安和变化无常。这只是夏日更扎扎实实的灼热短暂的间歇。那湿润的轻风和碰到身上的冰冷的绿叶,勾起回忆,令人遐想,直到艾米帕克好像已经飘然而起。孩子们意识到她的这种“升腾”变得热切而又有几分伤感。

    “妈妈,”男孩说“我能去爬树吗?”

    他喜欢爬高,喜欢从一个树权攀上另一个树权,直到他自己就是那弯曲的树顶。现在,这种欲望非常迫切。去触摸那粗壮的树干,与之奋斗,直到终于征服它。

    “你真的认为这对你会有什么好处吗?”母亲很吃力地问,就好像她一直在爬一座高山,尽管他们脚下这道山坡的坡度还很小。“上回你扯烂了裤子。你的两个膝盖上还都是伤疤呢!”

    “啊,求求你,当然有好处,”他叹了一口气,紧紧地拉着她的手,就像一个什么动物贴在她的身上。“让我去吧。”

    “我就不喜欢爬那些破树!”小姑娘说。

    她摇晃着她那平直的、淡黄色的头发。

    “你爬不了,”他说。“你软得像面条。你是个女孩。”

    “我不是!”她喊着,扭歪了那张薄薄的小嘴。

    “那你是啥?”他说。“也许是个小牛犊?”

    “我要是个小牛犊,你就是头小公牛,”她叫道。“人们养小牛犊,可是宰小公牛。”

    “不是都宰,”他说。“不宰最好的。”

    “得了,去吧。去爬吧,”母亲说。

    她慢悠悠地走着。一片金合欢树树丛的边缘有一根圆木,她在那上面坐了下来,脊背靠着金合欢树黑乎乎的树干,手里摆弄着枯草的草梗。小姑娘朝野兔的洞穴张望着,她采了一大把花,又扔到地上,拣起一块很有趣的石头。她不耐烦了,想回家。

    “我们为啥非要待在这个破地方呢?”她问。

    艾米帕克自个儿也不知道为啥。除了在这儿她可以变得心平气静,可以使自己的想象力自由驰骋,不像待在家里遐想时总有一种负疚之感。

    “还不走吗?”塞尔玛说。

    “马上就走,”妈妈说。

    她在心里想。如果有一位勋爵骑马上前,她是否就能拒绝他的求爱。想象中,她穿着一件她从来没有过的紫红色的礼服。她会说些什么话,心里还没谱,但是她已经感觉到、已经明自该说些什么了。至于那位勋爵,靴子擦得锃亮,走到那块草地上,咧着厚嘴唇朝她微笑。那天,当她走上杂货铺的台阶时,她曾经感受到这张嘴里吐出来的热气。勋爵也许会赐给她几个孩子,还会赐给她宝石。勋爵的相貌永远无可抗拒地和小阿姆斯特朗相似。她打了一个寒战,认出勋爵手腕上长着和他手上一样的黑毛。不过他那双眼睛有一种与情欲无关的柔情,一种慈爱。这种慈爱与柔情又像是她丈夫眼睛里的那种表情。

    于是,她靠着结实的树干,挺直了腰。

    “怎么还不走呢?”塞尔玛问。

    她走过来,站在那儿。这才是他们的孩子。

    “好了,这就走,”艾米帕克说。“雷呢?去告诉他,该走了。”

    这周围因为有那幢房子、房子周围的树木、后来又盖起的一间间棚屋,以及他们的脚踩出来的条条小路,便给人一种真实和永恒的感觉。在这个现实的中心是她的丈夫,当她沿着从他们那幢房子“辐射”出来的条条小路中的某一条走过来的时候,她的丈夫甚至连眼皮都不抬。因为他知道她总要回来的。她是他的妻子。或者有时候,他也会抬起头瞥上一眼,但她却总也说不出,他到底看见了什么。他不会让她瞒过他的一双眼睛就闻人他的心扉,甚至在他表现出最大的慈爱和亲密的时候,甚至当她把他抱在怀里,让他贴在她身上的时候。

    “雷!”塞尔玛在树木间焦急地边跑边喊。“我们要走了!雷!你在哪儿呢?”

    这时,他已经牢牢地抓着树枝,爬得很高了。任何一点皮肉之苦都驱使他向上猛爬。他轻蔑地朝一个废弃了的鸟巢望去。如果那里面有蛋、有鸟,他一定会劫掠一空。但是因为空空如也,他便从树权上把它弄下来,扔到树下。他继续爬着,上下攀援。他冷眼瞅着一只油光水滑的小喜鹊。如果有办法,他总会把它弄死的。他已经爬到了树顶。凉爽的风吹拂着,血都涌到了脸上。他觉得腿窝里直冒汗。他正随着树枝摇晃。他这样得意洋洋地悬在半空中的时候,是个挺漂亮的小男孩。置身于天地之间,他平添了几分天真和无邪。他神情恍惚地眺望着,目光掠过树海起伏翻滚的波涛,暂时感到一种满足。

    “雷!”塞尔玛喊道。她已经发现扔在地上的那个用发了霉的枯草和令人作呕的、乱七八糟的羽毛筑成的鸟巢,抬起头,看见了哥哥。“我要去告诉妈妈。你不能爬那么高。快下来!我们要回去了。”

    但是雷继续眺望着,也许听见了她的声音,也许压根儿就没听见。他们住的那所房子现在看起来更像一个玩具小屋。从理论上讲,那一条条大路比起脚下的尘土和石头,更合乎人们的口味。那节奏缓慢的、容易让人忘却的生活情景随处可见。奶牛在小溪边漫步,那条紧靠他们这块土地,这通而来的小路上,有一个黑乎乎的骑马人。

    “我们等你呢!”塞尔玛在一阵骤起的狂风中叫喊着。

    “好了,”他喃喃着“我这就下来。”

    仅仅是因为看够了,他才说这话。

    “你都看见什么了,雷?”妈妈等他们走到她跟前时,这样问。

    “啥都看见了,”他说。

    他的声音由于他刚才的成就而变得重浊起来。

    “家、牧场、奶牛,”他说“还有沿着这条小路过来的一个骑马人。”

    “我想知道,”母亲说“是谁呢?也许是次博迪先生。”

    她说出来的话像那枯黄的草毫无生气。

    “不是,”男孩说。“是个小姐。”

    “啊,”母亲说“你能肯定吗?”

    “能呀,我能看出来。可以看见她身上穿的裙子。”

    听到这里,艾米帕克心里便明白,她得从原路岔开一点儿,穿过这片金合欢树,来到那条沿着他们这块土地的小路。于是,她带着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她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只是站在篱笆旁边,让心灵禁锢在有点进退的外表之内,看那个黑乎乎的骑马人渐渐走过来。因为别无选择。现在艾米明自,她是为了马德琳才来这儿的。

    “也许是我们上次见过的那位小姐,”塞尔玛说。

    “快走几步吧,亲爱的,”艾米帕克说。

    塞尔玛开始抱怨起来,因为她觉得妈妈太不公平了。

    不过这时候他们已经走到那条从金合欢树中间穿过的小路。路两边的树木稠密、挺拔、黑压压的。因此,不管什么东西在这段路上一出现,立刻就那么引人注目。马德琳骑着那匹油光水滑的马正从这里经过。

    “看见了吗?”雷说。“我跟你们说过,我能看出她穿着裙子嘛!”

    除此而外,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那只不过是一个骑马的女人罢了。

    这天,马德琳那匹马不那么趾高气扬了。这样一来,它反倒更像匹马了。也许他们已经走了挺远的路,它的腿甚至有点儿病,走过来的时候,步子不稳,不大好看。它在路面上的一个坑洼绊了一下,蹄踝的关节看起来没劲儿。但它还是一匹好马,艾米帕克在心里坚持这么认为。那匹马慢慢地走了过来,甩了风额上的鬃毛,露出一双眼睛的眼白。她看得见它那汗津津的肩胛上的血管以及骨骼在肌肉里面的运动。她离那匹马那么近,以至于可以准确地体味到摸上去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但她还必须看看那位骑手,现在不,等一会儿,一小会儿。在马儿失蹄的时候,她一定要看一看。她的心折磨着她。

    艾米帕克抬起头看那位骑手。在内心深处,她已经跟她很熟悉了,但是在她面前,她还是无法掩盖自己的羞怯,甚至她那种滑稽可笑。在那令人窒息的瞬息之间,她瞥了马德琳一眼。今天这位骑手脸上没有笑容。她看起来很疲惫,或者有点头痛,或者陷入了什么人事关系的纠纷。那张奶油般娇嫩的脸上,嘴唇比先前薄了,好像正咬着什么东西。她的一双眼睛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这段细长的小路。大概只皱了皱眉头瞥了那么一眼,同时扯了扯缰绳。她骑着马继续向前走着。那位壮实的女人跟她的两个孩子依旧站在树木之中。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也没有理由为什么非要交流。

    “她为什么骑着马这样到处转悠呢?”塞尔玛问。他们正从那块长满青草的土地上走过去。

    “我也不知道。我想总是有什么事干吧,”艾米帕克说。

    “她就不能做点儿别的事情吗?她不能去逛商店,买东西吗?”

    “她养没养条狗呢?”雷说。“我要是她,就养几只雪貂。”

    “她是一位小姐,”塞尔玛嘘嘘地说。“一位小姐要雪貂干吗?”

    “当小姐有什么好呢?”雷说。

    他开始用他揪下来的一根金合欢树的树枝抽妹妹的小腿肚子。

    “啊,你敢再打!”她哭喊着。“妈妈,你不管他?”

    “你们俩都是没事找事。雷!”母亲说。“让我们安静一会儿。不要问三问四。我不认识这位小姐,所以,我也回答不了你们的问题,”她说。

    她希望这样便可以结束这一切。

    可是当她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的时候,又想起了马德琳。她们仿佛一起骑着马,穿过黑色的风,蒙俄的睡意从她们的帽檐下面涌流出来。她们交谈埋藏在心底的秘密。“我从来没有什么秘密,”艾米帕克南响着。“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秘密事儿,也没有和任何人有过什么隐私。”“这儿,”马德琳说“就有一样秘密。”艾米帕克张开一只手,手心里有一块玻璃,或者说是一块挺大的钻石。从她喉咙里面飘逸而出的乱七八糟的鸟的叫声淹没了她的话。马德琳大笑。她们并辔而行,马授与马澄铁环相扣,甚至连丁当声也不再发出。

    “怎么了?”斯坦帕克问道。

    “我做了一个梦,”妻子叹了一口气说。“真可笑,梦见一匹马。”

    他清了清喉咙又睡着了。

    她静静地躺着,心里希望,如果慢慢进入梦乡,兴许能接着做这个恬静而美好的梦。可是马儿早已奔驰而去。早晨醒来之后,她觉得这个梦即使算不上荒唐,也够可笑的了。她把发针插进头发里面,做成一个亮光闪闪的小面包状的发卷。这些天来,她一直在梦中和那个穿黑衣裳的骑手相见,却无法言传她是多么希望为她分担某种危险。如果她们真诚相见,大概可以表达这种心情的。但她们是不可能相见的。她们的生活有天渊之别。她放下手里的刷子——刷子上的毛已经磨得挺短了——走出去提那几个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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