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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坦帕克最后决定,让儿子到班加雷鞍具匠老贾漫那儿去学徒。看看会怎么样,他说,尽管能看出个什么结果,他并无把握。他这着棋不过是对自己心里头的疑惑的一个蹩脚的回答。斯坦的母亲有个堂兄是个鞍具匠。是个正正经经的人。皮革是诚实的,所以就让他跟皮革打交道吧。

    “啊,为什么?爸爸!”男孩充满厌恶,拼命反对。“谁想当破鞍具匠?我不!”

    “那你想干什么?”父亲问。

    “反正不干这个,”男孩儿说。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做出一个更具体的回答。

    他把头转过去,不想和父亲单独待在一起。他现在已经长成一个壮小伙子了,有时候显得很漂亮,脸红润润的,显得有点儿漫不经心。许多人会看在他那副生气勃勃的样子的份上,原谅他那些讨人厌的行为。他那令人赞赏的、母亲忍不住想要抚摸的头发已经变成深棕色,他健壮的体魄隐匿了任何毛病的踪迹。只有神经过敏的人才会对他的嘴角表示焦虑,或者在他相当大胆的眼神里,看出他们自己的痛苦的映像。

    “不管怎么说,试一试吧,”父亲说。“不管城市有多大,鞍具匠总能有碗饭吃。”

    男孩不吱声儿了。

    他很快就到贾漫的铺子里去了,跟几只猫和一条不合群的老狗待在一起。腰里系着白布围裙,踩着地板上总是洒满了的强烈的阳光,把碎皮子扫到一起。雷也学手艺。不太忙的时候,贾漫先生就让他坐在他旁边的一条凳子上面,切图案比较简单的皮子,还学着用蜡线缝皮子。铺子里一股绪和新皮子的气味,每逢下午,闷得连气都喘不过来。雷帕克觉得无法忍受他所发现的这种代替了勃勃生气的绝顶的单调,便经常到厕所,逃避这安安静静的场面。那儿,在刷白的木板墙和葡萄叶的隐蔽之下,单调的气氛是愈浓了,但那已经完全变成他个人的事情,因此也就可以使他获得新的力量。时间一点一点地磨蹭过去了。男孩摸着光溜溜的肚皮,瞧着自已。他很自信。如果机会到来,他什么都能得到。可是这样的机会会来吗?

    有时候,他想起父亲和母亲,便怀疑这机会未必会到来。

    父亲经常到铺子里来。可是谁也不会说他是来看儿子。他倒更像是来和别人聊天的。铺子里的人手都很粗糙。他们那么侵吞吞的——至少眼下是这样——连落在身上的苍蝇也不飞。他们讲起故事来很快就乱了套。等到结了一个又一个解不开的死结,他们就充满希望地再返回到先前的话头,以为还会找到这话题是从哪儿开始的。可是如果没聊出个结果,谁也不会再去找那话头。他们喜欢的是在阳光下聊聊当地的事情,交流交流感情。

    瞧着鞍具匠那双手的人,很少有谁能意识到贾漫的徒弟是帕克的儿子。或者,如果意识到了他们也不说。由于某种羞涩,父亲不愿意把自己的儿子展示到众人面前,就好像不敢想象这个直溜溜的鼻子怎么会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有一回,在他要离开铺子的时候,他倒是确实当着别人的面和男孩说了句话,但是眼睛望着前方。

    他说:“那个贝拉一胎生了两个牛犊,雷。”

    说完就走出铺子。男孩脸涨得通红,看起来十分生气。他觉得高兴,父亲总算走了。

    现在,雷很少回家,只是有时候星期天回来一下。他发现这所房子歪歪扭扭。尽管他在这几度过了他的童年、少年,但仍然不乏陌生之感。他这儿走走,那儿串串,觉得耳朵四周的空气都是凉的。似乎连院子里的鸡鸭给他让路时也跑得更快了。母亲喊他过来做些零七八碎的小事儿,其实那是借口。她只是想让他待在自己身边,指挥他,望着他那双眼睛,细瞅他皮肤上的毛孔,以及通过那些人们天生的、仿佛聋哑人似的比比划划,打开他那紧锁着的心灵。这时,她便以一种明显的友爱对待他,似乎这样就可以否认他曾经从她身边走开的事实。与此同时,又竭尽全力建立一种不可改变的关系,一种别人能够相信的关系。但是当他坐在厨房里,盯着什么东西——碟子里一块黄色的肥皂,或者匆匆忙忙插进花瓶里的一束刚采来的鲜花——无法帮助她完成这个计划时,他感觉到了她的失望。

    尽管他那么不喜欢班加雷,家里对他来说更糟。他常常赶快穿着长衣裤从家里逃出来,踏上公路,和别的年轻人站在某个角落,或者经常待在那个十字路口的路标下面,消磨时间,或者等着瞧能发生点什么事情。

    他们给他在班加雷的一所房子里租了个房间。那房子是一位姓诺思科特的老太太的。她的丈夫先前是铁路上的高级职员,现在已经死了。那所房子不大,但很体面,涂着一层厚厚的棕色油漆。房子一边有一个接骨木树丛,散发着一股污水坑的味道。雷。帕克的房间就在这面,窗户正对下一幢房子光溜溜的墙壁和接骨木的树叶摇曳着的光。这房间很僻静,对于他倒很合适。因为这个时候,他还很有几分羞怯。如果对面的墙上有窗户,他也不会朝里头瞥上一眼。眼前这堵光溜溜的墙似乎是一块屏幕,展示了他梦中的生活,但同时也隐蔽了他那不加掩饰的行为。有时候,他倚在窗口,抽着自己卷得挺松的纸烟,对着那堵光溜溜的、但是却以某种方式做出反应的墙壁,心想是否有某一个姑娘——最好门第比他高些——可能并不具备他所期望但又害怕的那种冷漠、直率,以及经验。他就那么站着,全神贯注地望着那多孔的墙面,眯起一双眼睛瞅着向上飘去的烟,就像他见过的抽烟人那样,从一个嘴角贪婪地、颇不雅观地吸着烟。

    诺斯科特太太家的生活被一种棕色笼罩着。这是由家具的质地、墙以及诺斯科特老妈妈那张脸构成的——她一直就是那种皮肤呈棕色的女人。可是这男孩有一次确实从一个极其美丽、温柔的梦境中醒来。他极力想把这个梦境记下来,但是一开始只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一点什么。他似乎一直坐在一张桌子前头——至少他相信是这样——那是一张简单的、自松木做成的桌子。许多脸孔向着他,尽管他分辨不出都是谁的面孔。有一只钟面,像所有那些东西一样,他可以接受,并且加以信任。他醒来以后,躺在那儿,瞅着那个瓷底座挺复杂的结实的盥洗盆,不知道该不该谴责这个梦境中的美妙以及让人深信不疑的朴素。

    最后,他忿忿然,从让他赖在里头不起来的被窝里面钻出来,丢开那场他一直沉湎其中的美好的梦幻。他穿着衣裳,对已经看到的父母亲的优点谴责了一番。他一定要最终在感情上挫伤他的双亲。因此,梳那头硬发的时候,他很生他们的气。他想起母亲从窗口望过来,寻求解决某个问题的办法,父亲则沉思着斟词酌句,就好像这些词句是纠缠在一起的一张大网。他扔下梳子。他还小,看不出父母亲的缺点毛病。他没有什么可以原谅的。

    他走进厨房外头一间黑乎乎的、棕黄色的屋子——或者说是早饭间。诺斯科特大妈已经给他准备了早饭:一块热好了的深棕色的排骨和一些蔬菜。

    “哦,大妈,”他边说边像一匹小马似地甩动着胳膊腿儿,似乎是为了确信自己的独立自主。“睡得好吗?”

    “不好,亲爱的,”她说。“我的胆结石病又犯了。折腾了整整一夜,睡得糟透了。我起来,把几个盘子弄热了,捂在肚子上。”

    “您需要一只热水袋,”他说。

    她没有答话,她还要想一阵子。

    诺斯科特大妈患胆结石,她常常为此叹息不止。她是个相当孤独、甚至有点吝啬的老太太。为了在丈夫,那位已故的高级职员,生前那点儿积蓄的基础上再增加点收入,她揽点洗洗涮涮的活儿,还留了一个搭伙的房客。但是她的手患关节炎,不允许她干多少活儿。

    她渐渐喜欢这个小伙子了。他也容纳了这种情感。因为,这种感情联系比要求双方必须有爱的那种关系容易保持。如果允许,妈妈也许会爱得把他吃了。但是,在这位老太太的有生之年,胆结石和关节痛将成为她生活中的主要矛盾。

    “你应该注意一点儿自己的身体,”他说。“别于太多的活儿,吃完饭躺一躺。”

    没人听从这种劝告,说一说当然不费吹灰之力。他坐在那儿剔牙缝里塞着的肉,甚至开始相信,他对诺斯科特大妈健康的关心是出于真心了。他那副铁石心肠似乎变软了一点儿。他感到,一种对于他想摧毁的东西的留恋爬上心头。有时候,他的确几乎为自己心灵深处的毁灭而哭出声来。如果他很有钱,他会出去给他们买些东西。可惜没有,便只能用手掌拍着这个老太太的脊背,做出一个充满柔情的微笑。这个微笑还只是处于它在进化过程中的试验阶段。

    诺斯科特大妈叹了口气,嘟哝了几句。她很喜欢年轻人的这种抚摸。他可以当她的儿子,事实上却不是。

    “躺下歇歇当然好,”她抱怨道,脸上的汗毛重得让人吃惊。要没这些汗毛,她那张脸本来平平常常。“可是屋里的尘土得打扫。总是落满灰尘,还有那些细毛毛。我也不知道屋子里这些细毛毛是从哪儿来的。”

    他不愿意对这种现象刨根问底。事实上,他并不关心别人的事情。幸运的是,还没有谁把什么问题强加到他的头上。但这天早晨,他还是慷慨大方。他不知道能做点儿什么,便拿起一块毛巾,把老太太从水里捞出来的碟子擦干。

    他不知道还能做点什么把自己这种有时候仅仅留于理论上的宽宏大量再显示一番。后来,他想起诺斯科特大妈抽屉里有一本烹调方面的书。他曾经看见,那本书里夹着一张显然是已经忘了的钞票。不一会儿,老太太因为便秘到后面的厕所去了。雷帕克翻了一下,看见那张钞票还在书里夹着。这张钞票就像所有那些扔在那儿好长时间、没和人的身体接触的钱一样,冷冰冰的,不像是钱。他抽出那张票子,装进自己的口袋,体温又恢复了它的作用,那钱成他的了。

    这天傍晚,雷帕克给诺斯科特大妈买回一个套着粉红色法兰绒套子的热水袋。

    “给您买来了,大妈,”他说。“捂在‘胆结石’上会有好处的。不过水不要灌得太满。”

    诺斯科特大妈正和来看她的一位朋友潘德尔伯里太太坐着。她感动得连连点头,那张棕黄色的、皱巴巴的脸上现遇一副傻呵呵的表情。

    潘德尔伯里太太说,这当然是作儿子的才会有的举动。

    然后,雷回到他自己的屋里,沉溺于对这个简单举动的思索之中。这行为不该受到什么了不起的责难,反而带来了乐趣。他把找出来的钱放好,过一会儿,穿上最好的衣服去看电影。他原先慷慨的美德因此而稍有贬损。不过,任何德性究其实质不过犹如一座冰山。其他部分隐藏在水下。

    于是,他依旧道貌岸然,走上街头。大街上,灯火在炫目的光彩装扮之下,掩盖了生活的不足。他吮着一块硬糖,转了一会儿,便和别人一起走进电影院。电影使他们得到一种解脱。马蹄敲打着心中的厌烦,好像皮子一样的嘴唇把他们吞了下去。雷帕克坐在那张舒服的椅子上,做出各种忘情的姿势。可是等他从电影院里走出来,寂寞以及想把自己的个性变换成某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的欲望又袭上心头。

    这天夜里挺晚的时候,在几株木兰树下,一间马房后面,他抚摸了一个第一次穿高跟鞋的姑娘的无袖罩衫。她的作风像个妓女——事实上就是个雏妓。她呼吸急促,浑身抖得厉害,但还是愿意在夜色的庇护之下,做完大多数事情。做完之后,她跑了,为自己失去的那些东西而哭泣。他也因此而颤抖着。一刹间,他似乎又退缩成一个小男孩,踩着软乎乎的马粪拔腿就走。

    他回来之后,已经又变了,既得意洋洋,又忐忑不安。老太太从睡梦中醒来,喊道:“是你吗,雷?”

    “是的,大妈,”他在过道里一个竹制的帽架前面答道,很有几分趾高气扬。帽架上面还挂着已故高级职员的帽子。

    “乖孩子,”她说。“把盛牛奶的铁罐放到外头去。”

    她的声音拖长着,重又被慰藉和睡意淹没。她对他的善良的相信因为他在她身边而更坚定了。

    他把铁桶挂到外面的钩子上。听得见它吊在星光下面丁当作响的声音。回到房间之后,他对自己那张年轻的脸不满起来。这张胜没有显示出他对这天的举动有什么自信,反而变得软弱,变得脆弱。

    他在床边坐下,开始紧张不安地用他那把小刀在床头小几的腿上乱刻起来。他心里纳闷还能不能甩掉深深扎根于记忆之中的属于他的自我的那部分:从木板缝隙射进来的阳光,烂在茂盛的青草里的棍棒,从装草料的箱子里面站起来,在金色的“阵雨”中用拳头揉掉眼里的睡意。在这样的时候,似乎最好的事情已经发生,他不能再退回到母亲的怀抱之中。他卷入越来越深的罪孽之中。

    为了隐藏某些罪孽,他赶快把那个床头小儿掉了个个儿。这样,外面那条刻坏了的腿朝墙壁了。然后他上了床。平常他总是立刻进入梦乡。这所房子里住的人都挺满意他这一点。可是这天夜晚一直有股新鲜的马粪味不停地飘进来。马刨着蹄子嘶叫着,扬起闲着幽光的长脖子挣扎着。

    这个星期天,雷帕克想回家看看家里人。因此,他早早地就坐上了公共汽车。他在杜瑞尔盖邮政局下车,从那几步行回家。通往帕克家——那幢极其普通又十分真实的房屋——的景色尽收眼底,充满了欢乐和希望。

    他的妹妹正站在窗口梳头,抬起头瞧着他,那神情显然是不再相信他还存在这世界之上。

    “让你吃了一惊吧,”他说,以显得没有被她镇住。

    “我希望这是让人高兴的一惊,”她说,把正梳着的颜色浅浅的头发见到脑后。那头发飘动着,很快便融人灿烂的阳光之中。

    塞尔玛帕克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她已经可以把自己生活中的秘密转移到不被人发觉的角落里。因此,哥哥这种打扰更让她恼怒,而不仅仅是叫她心烦意乱了。现在她戴着一个戒指。这个戒指太不显眼了,甚至都无法今它便宜。她还经常洗澡、搽粉、熨她那件最好的罩衫。直到这种整洁、干净变得让人难以忍受,甚至成了一种亵读。但是她垂着眼帘,对于她这种打扮可能在别人心目中造成的印象一概不知,她也并不想知道这些。她太冷冰冰了,除了热衷于自己心中的奥秘——那时,她也充满温情。她的父母已经拿定主意,从下学期起,送塞尔玛到城里女子商业职业学校读书。他们被她的举止所触动,并非因为喜欢她。他们仍旧做着手头碰到的任何事情,可是一只眼睛总留神着塞尔玛,被她那种冷漠、孤寂、一尘不染吓坏了。

    “雷回来了,”塞尔玛说,手里拿着一块毛巾从厨房走过。

    她没有用比一个花瓣更多的东西来表达心中的厌恶。她宛若一朵美丽的山茶花,还没到色彩浓艳、迎风怒放的地步。不过是一个包得紧紧的、自中泛绿的小花苞,不是让人采摘的。

    全家人都有点儿吃惊,没想到今天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母亲早已把星期日早晨的规矩扔到一边去了,正穿着她的毡拖鞋们洋洋地散步。父亲正在看星期六的报纸,马上就要去焊一只洋铁罐。这活儿他是留在星期日做的。他喜欢看熔化了的闪闪发光的金属在烙铁下流动。

    但是他们还是说,哦,雷回来了。

    他们当然爱自己的儿子,只是没提防他会来个“突然袭击”母亲的喉咙甚至一下子被她对儿子的爱堵住了。那种倏忽间产生的激情的力量那样凶猛,简直让她吃惊。她拿定主意,这一次要把她的这种爱向他表露出来。

    父亲清了清嗓子,把报纸翻得哗哗直响。他急切地看了一栏又一栏,希望一下子就能找见几句说明生活真谛的话。事实上,他早就错过了把这些话告诉儿子的机会。

    这时候,小伙子已经抬腿迈上窗台,穿过一株白玫瑰繁茂的枝叶钻了进来。这株玫瑰是他的父母先前栽下的,现在已经遮挡了这所房子。纸屑一样的花瓣纷纷落下,他从那花雨之下抽身出来,一个破旧的鸟窝跌了下来。然后他出现了,脸红红的,但是一副明白事理的样子。

    “进家可没这种进法,雷,”父亲说。

    “可这是最快的进法,”儿子很有逻辑性地说。

    如果需要,出于愚顽,男孩会逻辑严密地说出自己的理由。

    “我们大家要是都这样进家,可就太棒了!”那位一尘不染的姑娘——他的妹妹大声说。她已经愤愤然钻进浴室,正刷洗她那干干净净的指甲。

    母亲从地上拣起那个鸟窝,舒展了眉头,说:“不管怎么说,你国来了。”

    她以宽容的态度公开表现出她的爱,目的就是让人一望而知,她是他的母亲。他应当对这种爱给以回报,以仁爱之心待她。

    然而,他心里想的却是:她在他身上打什么主意?

    整整一天,他都处于守势。尽管早晨,当他在风儿的吹拂下,踏上回家的道路时,一切还都那么明朗。然而,那是清早靠不住的晨光造成的。后来,沿路的景物开始发生变化,也并不是因为他心里的变化。他本来是真心实意回来看看家里人,并且想体味一下自己也是这个家庭一员的感觉。可是下午暗淡的阳光和青草灰暗的色彩占了上风,树木也变得黑乎乎的。傍晚,起风了。一团棕黄色的草被一阵阵的大风盲无目的地刮着,在散着酸臭味的后院那群羽毛刮得乱蓬蓬的母鸡中旋转着。

    他在他们家那块地里闲逛了一会儿。从上次离家,蓟草已经长得老高,有的地方他得小心翼翼才能过去。可是即使这样,他发现,就在他眼巴巴地看着下一秒钟要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他的一只手已经碰到一株无法躲开的蓟草上面了。他把那令人忧伤的刺痛当作他的肌肤最终必须经受的痛苦忍受了。

    回到家,他又看见了妹妹。早晨,她站在窗前,一边梳头一边遐想,那美貌和颜色浅浅的头发给人的好印象似乎永远都不会被摧毁;但现在却已经变得憔淬,丑陋。她还坐在那同一个窗口前面,清理着自己的“财产”——女孩子们的玩意儿。她照女邮政局长的样子,衣服袖子上用别针别着一圈纸。男孩心里想,这种活儿我可干不了。这纸做的套袖就足以告诉他这一点了。因此,他继续绕着那幢房子磕磕绊绊地溜达。塞尔玛皱着眉头,没看见他。

    “瞧,雷,”母亲说。她出乎意料,跟他撞了个满怀。这搞得她连气也喘不过来,因为她并不十分乐意此刻见到他。“那天,我找到了这个小笔记本。我想这还是好多年以前一位牧师的妻子送我的。我一直没拿它记什么。因为我记东西可不轻松。你一直记日记吗?有的人记。我想,你或许愿意试试。那样,到年底你就可以把它拿给我看看,我也就能知道你都干了些什么。”

    这可是个愚蠢的主意,也不怎么公平合理。不过是她一时冲动想出来的,想以此接近儿子。现在,站在一丛懒懒散散的忍冬草旁边,她后悔了。小伙于看起来像是要吐似的。

    “哼,”他说“我才不想记日记呢!我该记什么?早晨吃了点什么?”

    他继续绕着那幢房子转,她颇有耐心地跟在后面。

    “我只是这么想想罢了,”她说。

    她越是干了傻事,就越想拼命挽回眼前的局面。在她看来,在孩子们面前,她只能这样说假话、于傻事。她想起年轻时候她曾经怎样窥视他们的内心世界,并且看见他们的愿望。他们也总是不加掩饰地把自己心里的想法端给她。

    “你觉得快活吗,雷?”等他们跌跌绊绊走进厨房以后,她问道。因为,看起来,他们已经无处可去了。他们相互之间,也已经没有可以从对方手里逃脱的办法了。除了最后小伙子真的远走高飞。而这正是她所害怕的。怕这完全是出于自然。“你快活吗?”她问道。

    他太年轻也太缺乏经验了,意识不到这是妈妈告诉他她不快活的一种方法。

    “你说什么?快活?”他问,样子叫人讨厌。

    他不喜欢这种盘问。很不着边际,就好像打开门,发现地板没了。

    她说:“我总愿意让你生活得美满。这太自然了,因为你是我的儿子,我一直感到很快活。”

    她实际上是充满信心地对自己说这番话的。

    “我只想别人不要来管我,”他说。

    这当儿,黑乎乎的树影一直变化着。风把树的枝叶梳理成缕缕长发。也许很快就要下雨。

    “可是,雷”她靠着桌子说。

    塞尔玛走进来,把那扇门随手关上,显得轻松自在。此刻她做得到这一点。因为她一直在读小时候记在一个本子里的那些滑稽可笑的事情。和所有那些幼稚可笑的往事相比,她现在显然成熟了许多。她为此十分激动。

    “我们不打算吃茶点了吗?”她大声问道。

    她朝镜子里面望着自己说话的那副样子,很为看到的情景高兴。至少眼下这样。

    “是呀,茶点,”母亲说,就好像心里纳闷,她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个“台阶”“我们烤点饼好吗?”

    “我们?”塞尔玛问。她皱起一张脸,那样子既漂亮又好笑。“我烤的饼总是很难吃。”

    母亲去拿面粉的当儿,她取来一些更让人高兴的吃食,特别是糕饼。这糕饼上面的糖霜是她亲手拿粉红颜色的砂糖裹出来的,还装饰了一朵精心制作的、软而粘的白花。

    “你听说过职业学校的情况吗,雷?”她问道,开始摆上他们星期天才用的那些比较贵重的器皿。

    “没听说过,”他说,声音有点沙哑。“哦,听过一些情况。”

    他得从这个题目转到另一个题目——诺斯科特大妈那儿。他早晚总得离开那个地方。夜晚,大街上飘荡着人们离别时,脚步声发出的绝望的回响。

    “下学期,”她说“我要到兰德维克念书,在鲍凯家寄宿搭伙。鲍凯太太是爸爸的一个亲戚。他们曾经争吵过,或者怎么着。不过现在和好了。”

    “不是吵过架,”母亲说“人们经常慢慢地就疏远了。要叫你猜测其中的原因,总能找出许多。”

    “不管怎么说,”塞尔玛说“我要进城了。我有点害怕,雷。我要买上月票,每天都从兰德维克乘电车出去。盖奇太太也认识这家人。他们会邀请我的。这家人卖小百货,很富裕。盖奇太太正帮助做一件连衣裙,是哗叽的。上衣打着小褶,下面是条百招裙,缀着红扣子,每个袖子上三枚,背上还有一排。”

    火炉里的木柴动了一下,塞尔玛被炉火映得亮光闪闪。她毕竟挺漂亮,或者说很兴奋。坐在那儿用端端正正的手指把糕饼屑弄到一起的时候,脖颈抬得高高的。这脖颈显然太细了点儿。

    母亲吃着让人感到惬意的糕饼,听着这些还很遥远的事情,似乎觉得很舒服。孩子们也许该接班了吧?

    雷向窗外望去,内心深处,他正和一种不公正的意念搏斗着。糕饼噎在嗓子眼里。用心险恶的雨的长鞭开始抽打一丛丛醋栗。醋栗在这一带一直长不好,尽管人们不间断地试着种植。

    “那么,你穿上这件哗叽裙子要干什么呢?”他问道,还没有拿定主意采取什么方式对她笑骂一番,或者说进行自卫。

    “嘿,”她说,脸通红。“我要通过必要的考试,打字呀、速记听,然后到一个证券经纪人、或者律师、或者诸如此类的什么人那儿,找个工作养活我自己呀。”她伶牙俐齿地补充着,然后抽出她的手绢。这条手绢她还一直没有用过,把它整整齐齐叠成长方形,掖在腰带上。

    “然后要跟一个什么人结婚,”他说。

    “我还没想过这种事儿呢!”

    “你弹钢琴,”他笑着说“他给你往回拿钱。”

    他那圆润的、洪钟般的笑声——他是在突然之间发现如何发出这种笑声的——把身子震得直额。他很喜欢这种浑身震颤的感觉。他脖颈很有力,而且总垂着一双眼睑。他坐在那儿,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密集的雨丝丽线。那雨水横扫着一块块围起来的土地。黑乎乎的树木被树根牵制着,要不然总会拔地而起。

    “她做什么了,值得你这样笑她?”母亲问。

    “什么也没做。”他说,不再那样大笑了。“不过是无聊罢了。”

    “因为你无聊,我就得做牺牲品?”姑娘说。

    一种自艾自怜使她生出新的柔情,变得矫揉造作起来。这也许是出于本能。要嘛就是她听那个陌生人说了学会的。她的皮肤有一种大概是正直的人才会有的滑腻腻的感觉。

    “也许我应该记日记,是吗?塞尔玛?把生活中的事都记下来。不知道那个希腊人现在怎么样了?”

    “怎么又说起那个希腊人了?”母亲问,想起她已经忘记的那些事情。

    “我随便想起来了呗!”小伙子说。“作为一个南欧人,他还是个不错的家伙。”

    现在大雨滂沱,灰蒙蒙地笼罩着树木和房屋,雨水交织在一起又洒落下来。如果听不见雨水声,这雨看起来宛若一块坚固、密集的雨帘。可是雨声、风声,以及喷吐着的火焰,驱散了这种固态的雨的幻觉,甚至驱散了所有可以称之为坚固的东西的幻觉。

    母亲想起发洪水的时候,家具都漂了起来。她忘记她站在河岸上的那种快乐。浑浊的洪水在脚边打漩,壮实的丈夫站在那条小船上。她忘记这些因为她想起世上大多数事情以及她自己生活中的大多数事情都是那么短暂。就像那个壮实的希腊青年,在田野里行走着,把干枯的谷草变成缕缕青烟。

    “他是个好小伙子,”她说,瞧着自己那双厚实的、仍然不乏肉感的大手,手上戴着黄色的结婚戒指。“是个好小伙子,”她说。就好像这样一重复,别人就不会谴责她将自己的思想隐匿起来。

    没有谁责备她,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或者思想的世界。

    小伙子开始害怕这种与世隔绝的孤独了。最终,一切都将归结于此。他希望用一种运动代替他的恐惧,于是站起身来,从厨房走出去,在大雨中跑着,经过他曾经和希腊人扭打的那间棚屋,跑进草料棚。从前,父亲经常从盛饲草的箱子旁边把熟睡着的他抱起来,把他的睡意摇晃掉,就好像那是沾在他身上的草料末。睡意朦胧之中,他看见父亲,还有阳光,站在眼前。然后,他们就在一起谈些有趣的话题。

    父亲现在又在那儿,等他看见已经太迟,躲避不及了。父亲正俯身在一只铁桶上,搅拌着谷糠煮成的饲料。墙上挂着些盛润滑油和药膏的瓶瓶罐罐,有时候会被老鼠打翻。父亲拾起头,也立刻看出他被儿子堵在这里了。他肩上搭着雨地里一直披着的那条口袋。这条口袋看起来起不到什么防雨的作用,不过是精神上给人一种慰藉罢了。

    他抬起头,把手上沾着的湿乎乎的谷糠甩回到铁桶里。“风向正对,”父亲说。他端出这几句嘴边的话,似乎这样就更安全些。“如果不下三天,就得下三个星期。储水池里的水位已经很低了,”他说。“这雨对玉米有好处。”对于这小伙子,天气跟水果、蔬菜一样,都无关紧要,甚至可恨。但是他带着几分勉强安慰自己,父亲现在选择这样的话题,他是高兴的。他们俩都不想对小伙子突然闯进这间棚屋做一番解释。

    在那块围起来的、灰蒙蒙的田地里,风继续刮着屈从于它的意志的雨。在风雨的喧嚣声中,一株黑乎乎的树倒了下来。不过离得很远,没有听见它倒下去的声音。

    现在既然事物因为它们自身的存在而开始受苦,对造成那些行为的原因似乎就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加以解释了。只要处于同样脆弱的境地,人们的灵魂就会在暴力面前团结起来。

    窗户上结满了蜘蛛网。小伙子把脸贴在一块窗玻璃上,那呆滞的、珍珠似的光从那儿照进这间昏暗的棚屋。

    “也许还会发我们这儿曾发过的那种大洪水呢!”他说。“就是你和妈妈讲过的那场。我真想看看,”他说。他的声音在窗玻璃上变得空空洞洞。“东西在水上漂着,房屋被洪水冲跑。我想看看树被连根拔掉,或者被雷劈了。人们说闻得见被雷击了的树木发出的那股味儿,是火药味。”

    父亲觉得一阵剧痛,停下手里的活儿。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他可以在自己的活计中,在那暖烘烘、潮乎乎的麸皮中,找到一个避难所。

    “发洪水能对你有什么好处?”他问道。

    “开开眼嘛!”小伙子说。

    在建起他的家园之前,那些可怕的事情也曾使斯坦帕克十分高兴。可是那以后,这种事儿便让他惶恐不安了。他觉得他被骗了。然后,等他接受了这种惶恐,又过了一些年之后——晚多了,不过也许还没到现在——和这个心绪烦乱、充满敌意的男孩,也就是他的儿子,一起待在这个棚屋里面的时候,这些可怕的事情就开始照亮上帝那许多张面孔的另外一方面;好的和安详的一方面。

    如果他能径直走到儿子跟前,告诉他这些事情,他现在就会这样做。可他是个慢吞吞的、总爱陷入窘境的人,手上还粘着麸子,也就罢了。

    小伙子向四周瞧了瞧,觉得父亲离他太近了。他不愿意让人碰他。这间棚屋寒怆的、熟悉的轮廓在他的周围隐隐呈现出来。他真想把墙壁踢倒,连同他的父亲——这个谦恭的男人那张脸。倘若不对他心生厌恶,他本来也会爱父亲的。

    “我们得把你从班加雷那个鬼地方弄出来,”父亲变换了话题。“我也许不该把你安置到那儿。”

    “我可没让你把我弄出来,”小伙子粗声粗气地说。“我在哪儿都能适应。”

    这是不是真话还得进一步证实。

    雨停了,风徐徐地吹,不再奔腾呼啸。主要的是,所有的声音都不再那样搅得人心神不安了。雷帕克又离开那曾经是他家的地方。他低着头,手插在口袋里,踏上那条公路。整整一下午,那纠缠不清的种种激情和冲动都平复下来至少暂时缠在一起放在一旁了。

    他的父母认为,像这种事情总得发生。而且很高兴,没有更令人困惑不解。直到后来,先是诺斯科特太太,后是那位做鞍具的老师傅贾漫先生都来信询问他们的儿子上哪儿去了?打算于什么?

    看起来雷出走了。

    没过多久,他从布里斯班写回一封信,信上说:亲爱的妈妈:

    我一时冲动跑到这里。我认为,我来这儿是做对了。不管挪动得是否好,反正我得动动地方——正如父亲说的那样。只不过往哪儿挪动得由我自个儿决定。

    我在这边海岸的一艘轮船上工作。我在厨房干活儿,厨师是个中国人,但很干净。他送给我一个珍珠贝,上面刻着些玩意儿。我给您保存着,这正是您喜欢的东西。

    啊,妈妈,高兴点儿。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事情。尽管这种沿海岸航行的生活也够丰富的了。夜里我醒来,看见起重机在装载货物,要不就是看见马给赶上跑道。如果愿意,我可以跟一位先生到北方领地去。他愿意雇我到一个农场当工人。但是我想,我不会去的。我愿意到处看看。我哪儿都想去去。昨天夜里,我梦见向那些海岛游去。好像是含磷的油海。我一丝不挂地游啊,游啊。水里亮光闪闪。可惜还没游到那儿,就醒了

    父亲接过这封信读的时候,说:“这很自然,艾米。”

    他把信交给妻子保管。因为除了账单和商品目录册,他们还不习惯收到邮件。他想起青年时代,他是怎样轻而易举地把衣服套在身上,让自己忘掉赤身裸体的样子。那时候,无论他走的哪步路,几乎都不是自个儿决定的。可是这并不是妻于此刻想听的话。

    她发现,他像平常危急时刻那样,让人失望。

    她说:“你可真行,什么事儿都不会让你心烦。”她的声音因为这种责备的不公正而陡然提高。因为她也是突然陷入这样一种心境的。

    他走了,从她身边溜走了,就像一粒豆子从豆荚里蹦出来,消失在茂盛的青草里一样,那样轻而易举,那样自然而然。如果在她意识到这一点的刹那之间感到一阵剧痛,以后的许多天里,又时常为重新袭来的痛苦折磨,那或许是因为心里空虚所致。尽管她确实还记得那个穿短裤的毛头小小子,记得那个满脸平静、充满信心、偎依在她怀里大口大口吃奶的婴儿。因此,她时常站在窗口哭泣。大多数时候是在黄昏。周围的景物变得模糊起来,她自己也渐渐解体被吸引向前。年华像风中飘拂的裙子或者头发,在她的身后流走。那时候,情形有点儿可怕。她那张胜失去了人们痛苦时的那种苍白,变成一块陷入沉思的头颅骨,或者只剩下一张面皮。

    我对雷注意得太多了,对塞尔玛却注意得不够。艾米帕克说——从沉思中唤醒自己。说到底,女孩比男孩更靠得住,而且姑娘家更需要母亲的关照。

    塞尔玛离家到悉尼上女子商业学校的时候,母亲给女儿收拾箱子。她把特意为这次别离做的一个香袋放到箱子里面。怕女儿夜里肚子饿,还放了几包巧克力;她寻思女儿会怀着感激之情吃这些巧克力,手窸窸地抚摸着包糖的银箔,思念她的母亲。

    临行前那天夜里,艾米帕克走进女儿的房间,把嘴贴在她那颜色浅浅的长发上,抱着她,说道:“谁能想得到,塞尔,你会孤身一人待在城里。不过,你一定不要着急。”

    “我会好好的,妈妈,”这个总是冷冰冰的姑娘说。妈妈这副样子让她吃了一惊,她急于从她的怀抱里解脱出来。“再说还有鲍凯太太呢!爸爸说她是个好人。尽管从前为了什么事情他们之间有过误会。”

    “啊,是的。有鲍凯太太,”艾米帕克说。“可是这跟在家总还是不一样。”

    隔着上层睡衣,她抚摸着女儿瘦弱的、有几分神秘的身体,心里奇怪莫非这就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焦灼不安传到姑娘的身上。这个夜晚,她咳嗽得很厉害,不得不烧了一点点她为了防备这种发作而准备的药粉。天亮之后,她从床上爬起来,在药粉带有苦味的烟气中摸索着。早晨,刺骨的凉意像刀子一样,深深地切割着这个充满激情的姑娘。她赤裸着身子准备洗漱的时候,颤抖着畏缩不前。但是她很高兴。要想获得最终的、完美的形象,所有这些不快和痛苦都是必须的。

    塞尔玛在班加雷搭上火车。她穿着一套灰颜色的制服,头戴一顶很干净的帽子。大庭广众之下,她从来不显得紧张。父母亲用那辆福特牌小汽车把她送到城里。他们站在车厢窗口旁边,不知如何是好。父亲没有做什么努力,因为眼下的局面他已经没有能力控制了。有好长时间,母亲摆出一副权威的架势,喋喋不休地叮咛女儿。可是终于到了她在那顶挺大的黑帽子下面低下头的时候了。她不得不强迫自己承认,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了。她怀着一种感激,甚至是谦卑,接受了女儿在她唇上留下的最后一个吻,心里想,这是否意味着爱?她很愿意相信就是这么回事儿。

    姑娘最后望了一眼母亲挥动着的手帕,感觉到一阵告别少年时代的痛苦。那一闪而过的枯燥无味的村野的景色越发使这种痛苦难以忍受。最后,她静下心来,希望从别人脸上看到自己的映象。而试图在这样的“镜子”里解开它的奥秘,则又是一种新的非份之想了。

    就这样,塞尔玛帕克到了城里,进了女子商业学校,而且是一个功课很不错的学生。她和打字机上那个每打完一行就响一下的铃一样可靠。她总是看着屋子那头压根儿就不存在的东西,把滚筒往后一甩。不是忿忿然,而是充满了轻蔑。她打出来的文件,总是连一个污点也没有。她确实非常干净。她那修长的、略呈椭圆形的指甲是粉红色的。她身上散发着一股熏衣草香水的味道。她把香水放在书桌抽屉里,十分仔细地洒在那双干净的手上。她那细细的、白皙的手腕上戴着一只小小的金表,不算贵,但很雅致。她的皮肤非常白,白得几乎像是有病,而且对别人那种老于世故总是很敏感。因此,当她的朋友吉纳维芙约翰斯顿跟她开玩笑,弄得她满脸飞红的时候,很难说清楚是因为高兴还是出于羞怯。

    塞尔玛帕克第一次见到吉纳维芙约翰斯顿是在商业学校。她住在邦戴,塞尔玛则住在兰德维克鲍凯家。有时候两个姑娘一起乘电车出去玩。因为乘电车既便宜又可以消磨时间。这种旅行对于塞尔玛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愈发突出了她的自由。松松垮垮的电车叮叮哐哐,摇摇晃晃。在这样的夜晚,人们常常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两个姑娘坐在一起,觉得她们的头发在那有股咸味儿的空气中变得潮乎乎的。她们是朋友,但相互之间又不是特别喜欢对方。她们在车里摇晃着,为自己的摇晃而发笑。坐在她们对面,或者从她们身边走过的男人们的膝盖骨蹭着她们的膝盖。吉纳维芙约翰斯顿喜欢瞅着男人们。她是个皮肤黝黑,有点儿邋遢,胸脯挺得老高的姑娘。她急于慷慨大方地奉献给某个男人。塞尔玛却总是把头扭过去,用突然变热的手抓着她的手提包。很难说塞尔玛就不具备这种慷慨大方。要嘛,她把自己看得太高,要嘛是心里害怕。

    最后,这种性格和气质上的不同使得塞尔玛和吉纳维芙之间的友谊冷淡下来。塞尔玛怕跟这个黑不溜秋、邋里邋遢、胸脯丰满、嘻嘻哈哈的姑娘待在一起。男人们的眼睛总爱往她身上膘,往她那潮乎乎的、有盐味儿的头发和在电车里晃荡的rx房上瞟。跟她待在一起,夜色简直太强大了。因此,塞尔玛找了些根本站不住脚的理由,跟她分道扬镳了。她一个人继续坐着电车兜风。不过总是把眼睛从别人身上移开,望着灯光闪烁的夜空。这样,她依然可以享受她的自由。她说,她喜欢这座城市。她把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都变换成为她自己所拥有的诗。难道那沥青铺成的路、钢铁做成的车,不就是她自己进步的一个标志?就这样,她在夜晚去乘电车,从她那个分隔间望着窗口那面人们的生活,看见他们坐在桌于旁边争论着什么,或者正宽衣解带,或者剔着牙齿。即使她对自己的生活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计划,她也相当自信,认为自己不管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会成功,而不会惶惶然,手足无措。

    当她关住一扇门的时候,如果听见一阵笑声,这种自信心就会动摇。特别是男人的笑声。为了这个原因,她恨鲍凯家的那些马伕。

    霍瑞鲍凯——就是跟斯坦帕克的亲戚结婚的那个人,塞尔玛就寄住在他家——是个驯马人,专门训练比赛用的马。他是个老实人,因此没有取得应有的成功。不过即使这样,他也曾赢过几次,给他的妻子买了金刚钻,还有一张狐皮。这张狐皮的“脑袋”在几年前的一次复活节集会时,夹在出租汽车车门里弄坏了。霍瑞鲍凯从不打扮自己,尽管他很赞同他的妻子打扮,也赞同那些有钱人——他的顾主们打扮。他情愿穿便鞋。他总是戴硬领,不系领带。只是用一枚铜领扣把微微发黄的、浆得挺硬的领子扣到一起。他就这样在马厩里转来转去,对那些小伙予们和一两个年纪大点的人发号施令。这几位长者在养马的事情上很有经验,乃至有点目空一切。不过对霍瑞,他们还是乐于从命。因为他人很不错。

    这就是塞尔玛帕克从鲍凯那所砖房子、从她那扇窗户看见的情景。因为她的房间屈尊位于马厩这边。马厩里,是那些穿着背心的小伙子,他们手里提着水桶,装满亮光闪闪的水,晃来晃去,还有那几个两腿向外弯曲着的、年纪大一点的人,以及那些油光水滑、膘肥体壮、直打哆嗦的马。

    霍瑞鲍凯要塞尔玛一定不要客气。他在她来这儿的第二天,就给了她一盒巧克力,上面用粉红色的缎带系了一个很大的蝴蝶结。他还说,她可以专门挑一块特别软的给他。他是这样一种男人;喜欢煞费苦心地对姑娘们大献殷勤。他喜欢下午一边嘴里嚼着巧克力,一边看头上扎着蝴蝶结、手腕上戴着手镯的年轻姑娘,喜欢跟她们开玩笑,惹得她们格格地笑。但是他和这些姑娘们的关系没有半点儿见不得人的地方。她们格格的笑声和对他馈赠的那些小礼物的接受,使他那种近乎幼稚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他似乎属于这样一派人,认为女人是一个不同的“品种”而这种观点很适合一部分女人的口味。

    塞尔玛帕克很快就意识到霍瑞鲍凯和蔼可亲,但无足轻重。她学会了坦诚地、毫不戒备地接受他献上的殷勤,对他开的玩笑哈哈大笑。

    “可怜的老爷子,”鲍凯太太说“他这人太好了。”

    就好像他正受着病痛的折磨。

    鲍凯太太是伯特家的人。她就是莉莉——那三个姑娘中的一个;斯坦帕克没向她们求过婚。为了这个原因,她养成一种习惯,总爱怀着很可笑的容忍,眯细眼睛看塞尔玛,似乎是为了看得更清楚一点。不过,你不能说莉莉鲍凯是个坏人。她徐些胭脂,但这算不了什么。她喜欢傍晚有几位朋友来作客,喝一杯什么,最好是烈性黑啤酒。她取下手上的戒指,坐在一架坚式钢琴前面,边弹边唱些老歌。

    你喜欢鲍凯太太吗?你一直没提这事儿。塞尔玛的妈妈在信中这样写道。

    鲍凯太太挺好,她很善良。塞尔玛在信中对妈妈说。

    鲍凯太太一边把她的粉往塞尔玛脸上搽,一边对她说,必须叫她莉莉姑妈。可是塞尔玛拿定主意,不用教名称呼她。她认为她并不需要永远和鲍凯家保持亲密的关系。她已经觉得自己陷入了某种更高形式的不安之中。

    因此,她未置可否,回自己的房间,擦抹她的指甲去了。

    塞尔玛从商业学校毕业之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是在一家海运商行里当初级打字员。这并不是她理想的工作,但眼下也还凑合。很快就明显地看出,她的工作干得非常出色。于是,一些特别费事的工作就交给她来做。结果招来别人的嫉恨,而那些人其实并不想做这些工作。但是她并没有被他们吓倒。这时,她剪短了头发。当她拿着一页刚打出来的蜡纸,从两行办公桌中间走过去的时候,或者手里拿着她的毛巾和肥皂从盥洗间出来的时候,她那直挺挺的脖颈是无懈可击的。

    她有时候也确实想家,比如在那半小时的午饭时间,吃着凤尾鱼三明治的时候。对家乡的思念所引起的不安使她苦恼,但又无法避免她母亲的形象一直在心头出现。她确实应该得到女儿的爱怜,尽管她的衣服难看,做起事来总是笨手笨脚,不是碰翻桶就是打碎罐,要嘛切白菜时割破自己的手,而且一张脸经常傻呵呵地追寻着那些稍纵即逝的念头。塞尔玛觉得自己不能从这当中解脱出来,尽管对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塞尔玛帕克经常因为对母亲那种羞涩的令人烦躁不安的爱而变得浑身燥热。父亲是个男人,除了经济上的事情,别的用不着多考虑。父亲那张脸显示出,他完全沉湎于某种遐想,而且在那思想交锋中,他被击败了。因此,就可以对他轻视。此外,他也不明白父亲需要什么。对于那些她所不了解的东西,她既轻蔑又害怕。后来,她想起父亲皱巴巴的脖颈,便又被父女之情揪扯回来。他那手上的裂缝扯住了她的衣裙,于是,她不能逃脱了。倒不是想从她的双亲的低下的社会地位逃脱开,而是想逃脱开他们的谦卑。这最终大概还不至于过分残忍。

    她总是把她那个淡而无味的三明治掉下来的碴儿归拢到一块儿。这个三明治已经足够她吃的了。她还总把三明治可怜巴巴的皮儿包进一个小纸包里。因为她不爱吃面包皮。

    塞尔玛根本不想她的哥哥,早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排除掉了。而且告诫自己,他是不愿意花时间来她这儿的。

    有几个挺不错的人已经发现塞尔玛帕克是个好姑娘。其中就有高夫两口子——杜瑞尔盖女邮政局长的朋友,或者更确切地说只是熟人。他们虽然只经营小百货,生意还算兴隆。他们不用再穿着大褂站柜台了。压根儿不于这种活儿。高夫夫妇住在郊区一个比较富裕的区域,虽然不是最好的。他们有许多油光锃亮的家具,包括一个附设酒柜的放烟具的桌子。你得爬在地上才能从那柜子里面取出一瓶香蕉鸡尾酒。洗手之后,塞尔玛帕克用手指拨弄着他们的手巾。手巾上绣着“客人”的字样。字是螺旋形的,宛若三色紫罗兰,相当艺术。高夫夫妇喜欢晚上找朋友来聚会。不是什么正式的晚宴,只是打打桥牌,穿着也随便,不必穿夜礼服。塞尔玛很快就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了。她很有点“眼观六路”并且根据这种观察采取正确态度的天才。就好像一到这场合,她的四肢就成了蜡做的,可以随心所欲。她也很善于词令,那些俏皮话就像是从她自己嗓子眼里冒出来似的,而不是从别人那儿学来的。她做这一切的时候,被那么多的新发现、那么多的可能性,以及那么多令人惊讶的事情而激动。

    星期天,鲍凯家来了个年纪挺大、举足轻重的牧场主。他摸了一阵子他那匹马的肢关节,并且跟这位驯马人谈论了一会儿这匹马在赛马场上的前景之后,对塞尔玛帕克的相貌赞美了一番。这当然挺蠢。但是他的靴子锃亮,衣服尽管随随便便穿在身上,料子却很贵重,给她留下深深的印象。她记得他的名字叫莱特奥诺,尽管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他。

    坐在鲍凯家的窗口修指甲的时候,塞尔玛有许多事情要想,许多东西可看。马儿被拉过来拉过去,或者傍晚,踢着马厩的门,在飞扬的尘土中喷着鼻息。傍晚,有些小伙子转来转去消磨时间,或者玩纸牌,掷硬币。院里那些小伙子们胳膊抱着脑袋顶脑门儿,做着互相折磨的游戏。他们用沙哑的声音大笑,抽烟,说笑话,做些下流动作。尽管窗口站着个姑娘,或者正是为让她看见才这样做。她对这些都不以为意。谁也不跟霍瑞鲍凯家这位高傲的亲戚讲话,除非不得已。那时,便称她为小姐。他们从来不敢放肆,最多远远地嘴对着树莓打个口哨。这当然是soledevivre的一种表情。

    当然,还有个柯莱。

    她的生活方式已经开始让她破费了——一办公室给她提了工资,她买了一件染色兔毛短大衣——也就是这时,柯莱第一次跟她讲话。事实上,他很有点目空一切。他从鲍凯先生亲自修整的那块草坪走了过来。他穿一双橡皮底帆布鞋,踩着杂乱的草,走得很快,腰板挺直。她注意到他屁股一扭一扭,摆动着两条肌肉发达的、无意之中显示出傲慢的年轻男人的胳膊。他把下巴抵在窗台上,说:“今儿晚上能和咱们会会面吗?塞尔。”

    她望着他,嘴张着,嘴唇不显得那么薄,好像被什么叮了一下。她既感到震惊,又引起了兴趣,同时还有点儿害怕。

    她望着他。他年纪比她小,这就更糟。但是他那张脸五官端正,白里透红。他也许会犯罪,但那大概也不会是故意干坏事。

    “说呀,”他献殷勤地劝说道。

    “不行,”她说,希望自己能转过脸去。“对于你这种厚脸皮的男孩子,不行。”

    她想打垮他,一本正经地板着面孔,望着他放在窗台上的两条胳膊。

    “啊,”他说“我可不是一堆马粪。抓抓我,瞧瞧咱们的本色。我允许你用把叉子。”

    “我要告诉鲍凯先生,”她说。

    他笑了起来。她看得见他那一嘴大牙。

    “不开玩笑了,”他笑着说。“我给你带来个口信,”他说“你该怎样报答我呢?”

    “什么样的口信?”

    她挫着指甲,小心翼翼地不把目光落在可能引起她注意的任何东西上面。脑袋像滴答滴答的钟摆,不由自主地晃动着。这已经开始成为一种她简直要喜欢的游戏了。那股浓烈的涂抹剂和干草的气味熏得她烦躁不安,小雌马的嘶叫声在驯马场木栅栏后面的沙土地上回荡着。

    年轻小伙子开始抠窗框缝隙里的油灰。

    “什么口信?”她问道。

    倚着热烘烘的墙,他挪动了一下身子,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懒洋洋的、很沉着的架势。

    “你哥哥捎来的,”他说。

    “我哥哥捎来的?你怎么认识我哥哥?”

    “啊,”他说“星期六,我在沃里克的农场见过他。”

    “不会是我哥哥。我哥哥在北边。”

    “可是他最近回南方来了,明白吗?”

    “我简直无法相信你认识我哥哥。”

    “你难道不是雷帕克的妹妹吗?”

    “是的,”她说“可是?”

    “雷说:‘告诉塞尔,最近哪天,我要去做一次社交性的拜访。’”

    她坐在那儿思索着,又成了镶嵌在窗框里的一个瘦小姑娘。她的心被搅乱了。有什么事儿要从这窗台闯进她那间小屋,打破她幽静的独处。

    “哦,”小伙子说“我还以为见到哥哥,你会高兴呢!”

    “晤,”她说“我会高兴的。”

    她把她那张椅子往后推了推。小伙子挪动着脚步要走了,他意识到她年纪比他大。在大多数情况下他只不过是个孩子,他个头儿挺大,喜欢摆出一副与他的块头相适应的架势。可是此刻,他不知道该怎样继续谈下去了。于是一双胶底帆布鞋踏着松软的草坪,扬长而去了。

    塞尔玛帕克被搅得心神不定。她走进起居室,在她的这位远房姑妈莉莉鲍凯那张热那亚天鹅绒小沙发上坐下,翻着一本杂志,瞧那里面新娘和家具的照片。那种她所无法达到的奢华,使她连气都喘不过来。而可能失去立足之地的忧虑又引起一阵最初袭来的痉挛。她咳嗽着,杂志哗啦啦地翻动着,许多色彩明亮的画页打开又合上。渐渐变暗的光线带来椰子冰淇淋和童年时代甜甜的忧伤。她站起来,变换了一下姿势,好让呼吸更畅快一些。然后,在莉莉鲍凯那架钢琴前面坐下。钢琴的胡桃木饰面上流着蜡泪,那是上次开歌咏会时留下的。塞尔玛触摸着琴键,一首首乐曲带着感情,甚至带着一点儿天赋又从女邮政局长的办公室回到她这儿。她也许本来可以成为一个音乐家。只剩下一个人的时候,弹得相当出色的乐曲会从她的手指间流出。她应该有,或者将要有一架大钢琴。钢琴上面摆着一个插满各色花朵的花瓶,和一张她穿着晚礼服的照片。某个男人——她的丈夫,长得啥样儿现在还很难说清——走进来,一双干燥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她的肩膀,向她表示他的赞誉。

    “在你这样的年纪,应该出去玩玩,塞尔,”莉莉鲍凯说。

    鲍凯太太吃了一片阿斯匹林之后就一直躺着。她刚搽过胭脂,为了健康的缘故,还一仰脖儿喝了几口白兰地。所以看起来容光焕发。她在那儿听过或者看过,不同年纪的人应该有各不相同的活动这样一种说法,便“照本宣科”地做。她忍着偏头痛,在一片昏暗中望着塞尔玛。如果仁爱之心允许,她会把她看作一个可怜的小东西。莉莉喜欢那种爱热闹的姑娘,喜欢她们不断地驰骋在情场上寻欢作乐。如果不是怕跟丈夫不和,以及她的道德规范——这规范使别的男人们泄气——她自己也会卷进去显显身手。于是她就请人来,用钢琴伴奏着正正经经地唱起来。

    莉莉鲍凯说:“我们的父亲在尤罗加开铺子的时候,交往真多。我们三个姑娘从来就没感到过不知所措。那是个小镇子,可是那里挺活跃。总有奶牛场的农民们,有我们父亲做生意的合伙人经过我们那里。你的父亲也从他那个地方来。对了,我还记得他打坏盥洗盆的那个晚上。是的,”她说。

    “不过,我能这样就心满意足了,”塞尔玛说。她坐在那张硬硬的长凳上,那里面似乎包藏着那些民歌、小调。

    她不再弹什么了,除了最后流水似地弹了一会儿音阶练习。因为她自我欣赏的音乐已经被人打扰了。

    “如果你觉得心满意足,那就是心满意足,”鲍凯太太边说边把一个灯罩里面的水珠甩出去,那是在一次晚会上弄脏的。“不过你要注意,不对别的事情也做一番尝试,你就不会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然后,她出去烧晚饭了。这天傍晚,她吃到一块非常好的牛排,上面有薄薄的一层肥肉,正好使得这块漂亮的肉显得油津津的。很明显,男人们必须吃点儿肉。

    这天晚上,塞尔玛。帕克只吃了一点儿东西。好几天,她一直不想吃饭。她想是否应该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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