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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范本“若美”下有“之”字,余同。室町本作:“胜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乐杀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杀”敦本作“”案“”此石俗字也。广韵曰:“‘’,俗‘杀’字。此字见于白虎通。”又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有“胜”字义优。李道纯曰:“‘胜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非。”又中都四子本“胜而不美”下,无下二句。 夫乐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严可均曰:“不可得意于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大典无“则”字。 罗振玉曰:王本“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人”字。与御注三本均无“则”字、“以”字。又与英伦诸本均无“矣”字。“得志”景龙、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谦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乐之者,不可得意于天下”傅本作“夫乐人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范本同傅本,唯无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严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无“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处左”下“居右”亦作“处右” 魏稼孙曰:“是以偏将军”御注无“是以”二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凶”敦煌本作“丧”“尚右”下,景龙、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无“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范“居”并作“处” 人众多,以悲哀泣之;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杀人之众”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丧礼处之”六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与大典皆无。 易顺鼎曰:王弼本独此章无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为非老子之言。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与下篇“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为此谬论也?惟此章语颇冗复,疑有古注误入正文“言以丧礼处之”观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语。 谭献曰:昔人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误入。予以为“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三句亦注文。“言以丧礼处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览引皆无。 严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据订正。 又“泣”一说当作“莅”罗运贤曰:按“泣”当为“莅”之讹。说文无“莅”字,盖即“”(本书三十二章及周官、左传、庄子并有“莅”字,说文盖遗而未收“莅”“”古同。淮南俶真训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莅”正作“”)。说文:“,临也。”“莅之”与下句“处之”一律。申鉴政体“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之”与“以哀悲莅之”文法正通。 战胜,以哀礼处之。 严可均曰:“哀礼”各本作“丧礼” 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独无注。河上本于“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诸句,均加注释,所见之本同,而见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谓河上注之后于王注也。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试删其冗复,订定经文如次: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胜而不美,若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战胜,以哀礼处之。(言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谦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丧礼处之”“言”下有“居上势则”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势”作“世”疑为古注,今据补。 “音韵”此章旧说以文多错乱,故不言其韵。实则此章以者、器、恶、处为韵(鱼部),右、之、之为韵(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多相协,只中间所插入注语可删。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本题“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题“三十一章”范本题“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范本“若美”下有“之”字,余同。室町本作:“胜而不美也,而美之者,是乐杀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杀”敦本作“”案“”此石俗字也。广韵曰:“‘’,俗‘杀’字。此字见于白虎通。”又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有“胜”字义优。李道纯曰:“‘胜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非。”又中都四子本“胜而不美”下,无下二句。 夫乐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严可均曰:“不可得意于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大典无“则”字。 罗振玉曰:王本“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人”字。与御注三本均无“则”字、“以”字。又与英伦诸本均无“矣”字。“得志”景龙、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谦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乐之者,不可得意于天下”傅本作“夫乐人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范本同傅本,唯无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严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无“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处左”下“居右”亦作“处右” 魏稼孙曰:“是以偏将军”御注无“是以”二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上”下同。“凶”敦煌本作“丧”“尚右”下,景龙、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无“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范“居”并作“处” 人众多,以悲哀泣之;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杀人之众”此句上,御注、河上有“言以丧礼处之”六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与大典皆无。 易顺鼎曰:王弼本独此章无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为非老子之言。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与下篇“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为此谬论也?惟此章语颇冗复,疑有古注误入正文“言以丧礼处之”观一“言”字,即似注家之语。 谭献曰:昔人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误入。予以为“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三句亦注文。“言以丧礼处之”句,易州石本及御览引皆无。 严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据订正。 又“泣”一说当作“莅”罗运贤曰:按“泣”当为“莅”之讹。说文无“莅”字,盖即“”(本书三十二章及周官、左传、庄子并有“莅”字,说文盖遗而未收“莅”“”古同。淮南俶真训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莅”正作“”)。说文:“,临也。”“莅之”与下句“处之”一律。申鉴政体“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之”与“以哀悲莅之”文法正通。 战胜,以哀礼处之。 严可均曰:“哀礼”各本作“丧礼” 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也”一句,今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独无注。河上本于“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诸句,均加注释,所见之本同,而见解不同,不可以此遂谓河上注之后于王注也。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惟其中如“夫隹兵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试删其冗复,订定经文如次:夫隹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胜而不美,若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战胜,以哀礼处之。(言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谦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丧礼处之”“言”下有“居上势则”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势”作“世”疑为古注,今据补。 “音韵”此章旧说以文多错乱,故不言其韵。实则此章以者、器、恶、处为韵(鱼部),右、之、之为韵(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多相协,只中间所插入注语可删。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本题“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题“三十一章”范本题“夫佳兵章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