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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浑,户门反。
冬,有星孛于大辰。大辰,房心尾也。妖变非常,故书。孛音佩,一音勃。
[疏]注“大辰”至“故书”
正义曰: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李巡云:“大辰,苍龙宿之体,最为明,故曰房心尾也。大火,苍龙宿心,以候四时,故曰辰。”孙炎曰:“龙星明者,以为时候,故曰大辰。大火也心,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公羊传曰:“孛者何?彗星也。”彗为帚也,言其状似扫帚,光芒孛孛然。妖变之星,非常所有,故书之。传称“孛于大辰西”经直书“于大辰”者,虽在其星之西,仍在大辰分度之内,故直云“于大辰”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吴、楚两败,莫肯告负,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长岸,楚地。岸,五旦反。
[疏]注“吴楚”至“楚地”
正义曰:传称“大败吴师”又云“大败楚师”是两皆大败也。纵使两皆来告,无肯自云负败者,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传称令尹阳匄,则是楚之贵臣,而云楚人者,楚人耻其败,以贱者告也。
传十七年,春,小邾穆公来朝,公与之燕。季平子赋采叔,(采叔,诗小雅。取其“君子来朝,何锡与之”以穆公喻君子。)
[疏]“采叔”
正义曰:采叔,刺幽王慢诸侯也。云:“采叔采叔,筐之筥之。君子来朝,何锡子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注云:“赐诸侯以车马。言虽无子之,尚以为薄。”
穆公赋菁菁者莪。菁菁者莪,亦诗小雅,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以答采叔。菁,子丁反。莪,五河反。乐音洛。
[疏]“菁菁者莪”
正义曰:菁菁者莪云:“既见君子,乐且有仪。”既见君子者,官爵之而得见也。见则心既喜乐,又以礼仪见接。
昭子曰:“不有以国,其能久乎?”嘉其能答赋,言其贤,故能久有国。
[疏]“不有”至“久乎”
正义曰:言不有学问之人以治其国能长久乎!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请所用币。礼,正阳之月日食,当用币于社,故请之。
[疏]注“礼正”至“请之”
正义曰:阴阳之气,运行于天,一消一息,周而复始。十一月建子,为阳始。五月建午,为阴始。以易爻卦言之,从建子之后,每月一阳息,一阴消。至四月建巳,六阴消尽,六阳并盛,是为纯乾之卦,正阳之月也。从建午之后,每月一阴息,一阳消。至十月建亥,六阳消尽,六阴并盛,是为纯坤之卦,正阴之月也。此年六月日食,是夏之四月,正阳之月也。礼,正阳之月日食,诸侯当用币于社,故鲁之祝史依礼法请所用之币。
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举盛馔。馔,仕眷反。伐鼓于社。责群阴。诸侯用币于社,请上公。伐鼓于朝。退自责。礼也。”平子御之,御,禁也。御之,鱼吕反,注同。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伐鼓用币,礼也。其馀则否。”大史曰:“在此月也。正月,谓建巳正阳之月也。于周为六月,于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月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大史答言在此月也。正音政。慝,他得反。夏,户雅反,下文当夏、注当夏并同。
[疏]“昭子”至“礼也”
正义曰:昭子虽不言正月,而云日食之礼,明此月即是正月也。文十五年传与此昭子之言正同。是正法有此礼也。杀牲盛馔曰举,故“天子不举”谓去盛馔也。郊特牲云:“社所以神地之道也”“祭土而主阴气也”则社是群阴所聚。论语云:“鸣鼓而攻之”伐鼓者,是攻责之事,故为“责群阴”亦以责上公也。二十九年传曰:“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是社为上公之神,尊于诸侯。故诸侯用币于社,请上公,亦所以请群阴,请令勿侵阳也。然伐鼓于社,云“责群阴”用币于社,云“请上公”社文是一,二注不同者,以天子之尊,无所不责,故云“责群阴”也。诸侯南面之君,于诸侯之内唯请上公,故云“请上公”也。“平子”至“则否”
正义曰:平子闻有此礼,而不知正月是周之六月,故止其请币,仍说正礼。慝,恶也。人情爱阳而恶阴,故谓阴为慝。五月阴始生,故四月阴未作也。平子亦不识慝为阴义,故语虽得礼,而心不肯从。平子盖以正月为岁首之月,故云其馀则否。“大史曰在此月也”
正义曰:大史以平子不识正月,故为辨之。所言慝未作,所以行伐鼓用币之礼,正当在此月也。因为说日食之礼,引夏书以证之。
日过分而未至,过春分而未夏至。三辰有灾,三辰,日月星也。日月相侵,又犯是宿,故三辰皆为灾。宿音秀。于是乎百官降物,降物,素服。
[疏]注“降物素服”
正义曰:降物,谓减其物采也。昏义曰:“日食则天子素服”知百官降物,亦素服也。古之素服,礼无明文。盖象朝服而用素为之,如今之单衣也。近世仪注:日食则击鼓于大社,天子单衣介帻,辟正殿,坐东西堂,百官白服坐本司,大常率官属绕大庙,过时乃罢。
君不举,辟移时,辟正寝过日食时。乐奏鼓,伐鼓。
[疏]“乐奏鼓”
正义曰:“乐奏鼓”与下“瞽奏鼓”一也。乐谓作乐之人,即瞽矇也。奏训进也。孔安国尚书传云:“瞽,乐官。”乐官进鼓则伐之,故杜云“伐鼓也”其日食,王或有至社亲伐鼓之时,故周礼大仆云:“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食亦如之。”郑玄云“王通鼓佐击其馀面”则日食,王有亲鼓之时也。
祝用币,用币于社。史用辞。用辞以自责。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逸书也。集,安也。房,舍也。日月不安其舍则食。瞽奏鼓,瞽,乐师。瞽音古。啬夫驰,庶人走。’车马曰驰,步曰走,为救日食备也。啬音色。
[疏]“故夏”至“人走”
正义曰:此尚书胤征文也。彼云:“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彼季秋日食,亦以此礼救之。传言:唯正月朔,日食,乃有伐鼓用币,馀月则否。引夏书而与夏书违者,盖先代尚质,凡有日食,皆用鼓币。周礼极文周家礼法,见事有差降,唯正阳之月,特用鼓币,馀月则否。
注“逸书”至“则食”
正义曰:杜以鸟止谓之集,故训集为安也。孔安国云:“房,所舍之次。集,合也。不合则日食可知。”与杜少异。
注“车马”至“备也”
正义曰:杜以驰是马疾行,故云车马曰驰,步曰走。孔安国云:“啬夫,主币之官,驰取币,礼天神。”啬夫于周礼无文,郑注觐礼云:“啬夫,盖司空之属也。”则官属司空,庶人在官,若胥徒之属,使之取币而礼天神也。众人走,共救日食之百役也。啬夫取币未必驰车,盖驰、走相对,变其文耳。言“礼天神”者,谓天子礼。传无天子礼天神之事,文不具。
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言此六月当夏家之四月。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安君之灾,故曰:有异志。
[疏]“不君君矣”
正义曰:日食,阴侵阳,臣侵君之象。救日食,所以助君抑臣也。平子不肯救日食,乃是不君事其事也。刘炫云:乃是不复以君为君矣。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少皞,金天氏,黄帝之子,已姓之祖也。问何故以鸟名官。少,诗照反。皞,胡老反。已音纪,又音祀。
[疏]注“少皞”至“名官”
正义曰:帝系云:“黄帝生玄嚣”也。史记云:“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降居江水。”言降居江水,谓不为帝也。此传言其以鸟名官,则是为帝明矣。故世本及春秋纬皆言青阳即是少皞,黄帝之子,代黄帝而有天下,号曰金天氏。少皞氏,身号;金天氏,代号也。晋语称青阳与黄帝同德,故为姬姓。黄帝之子十四人,为十二姓。其十二有姬,有己。青阳既为姬姓,则己姓非青阳之后。而世本巳姓出自少皞,非青阳也。事远书亡,不可委悉耳。
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黄帝,轩辕氏,姬姓之祖也。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缙云氏,盖其一官也。长,丁丈反。缙音进。
[疏]注“黄帝”至“官也”
正义曰:史记云:黄帝者,少典之子,名曰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晋语云:黄帝以姬水成,为姬姓,是姬姓之祖也。以少皞之立,有凤鸟之瑞,而以鸟纪事。黄帝以云纪事,明其初受天命,有云瑞也。云之为瑞,未能审也。史记天官书曰:“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或作庆云,或作景云。孝经援神契曰:“德至山陵,则景云出。”服虔云:“黄帝受命,得景云之瑞,故以云纪事。”黄帝云瑞,或当是景云也。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即是以云纪纲诸事也。云为官名,更无所出,唯文十八年传云:“缙云氏有不才子”疑是黄帝时官,故云缙云氏,盖其一官也。
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炎帝,神农氏,姜姓之祖也。亦有火瑞,以火纪事,名百官。
[疏]注“炎帝”至“百官”
正义曰:帝系、世本皆为炎帝即神农氏。炎帝,身号;神农,代号也。谯周考古史以为炎帝与神农各为一人,非杜义。晋语云:炎帝以姜水成,为姜姓,是为姜姓之祖也。火之为瑞,亦未审也。
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共工,以诸侯霸有九州者,在神农前,大皞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共音恭。大音泰,下大皞同。
[疏]注“共工”至“名官”
正义曰:共工氏霸有九州,祭法文也。此传从黄帝向上逆陈之,知共工在神农前,大皞后也。水之为瑞,亦未审也。
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大皞,伏牺氏,风姓之祖也。有龙瑞,故以龙为官。
[疏]注“大皞”至“命官”
正义曰:月令孟春云:“其帝大皞。”易下系云:“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即大皞,身号;伏羲,代号也。僖二十一年传云:“任、宿、须旬,风姓也。实司大皞”知大皞是风姓之祖也。龙之为瑞,亦未审也。此黄帝以上四代,用云、火、水、龙纪事。其官之名,必用云、火、水、龙为之。但书典散亡,更无文纪其名,不可复知,故杜不须委说,唯有缙云见传,疑是黄帝官耳。服虔云:“黄帝以云名官,盖春官为青云氏,夏官为缙云氏,秋官为白云氏,冬官为黑云氏,中官为黄云氏。炎帝以火名官,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共工以水名官,春官为东水,夏官为南水,秋官为西水,冬官为北水,中官为中水。大皞以龙名官,春官为青龙氏,夏官为赤龙氏,秋官为白龙氏,冬官为黑龙氏,中官为黄龙氏。”此皆事无所见,苟出肺肠。少皞鸟纪,不以五方名官,焉知彼四代者,皆以四时五方名官乎?以缙为赤色,则云夏官为缙云,焉知馀方不更为之目,而直指青、黄为名也?以天文有大火、鹑火,即云春为大火,夏为鹑火,其馀何故直以西、北名火也?此皆虚而不经,故不可采用。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凤鸟知天时,故以名历正之官。挚音至。
[疏]注“凤鸟”至“之官”
正义曰:释鸟云:“鶠,凤,其雌皇。”则此鸟雄曰凤,雌曰皇。说文云:“凤,神鸟也。”山海经云:“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五采而文,名曰凤皇,见则天下大安宁。”运斗枢云:“天枢德见,则凤皇翔。”中候握河纪云:尧即政七十年,凤皇止庭,伯禹拜曰:昔帝轩提象,凤巢阿阁。白虎通云:黄帝时,凤皇蔽日而至,止于东园,终身不去。诸书皆言君有圣德,凤皇乃来,是凤皇知天时也。历正,主治历数,正天时之官,故名其官为凤鸟氏也。当时名官,直为鸟名而已。其所职掌,与后代名官所司事同。所言历正以下,及司徒、司寇、工农之属,皆以后代之官所掌之事讬言之。言尔时鸟名,如今之此官也。
玄鸟氏,司分者也。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燕,于见反。
[疏]注“玄鸟”至“分去”
正义曰:说文云:“燕,玄鸟也。”释鸟云:“燕燕,<鸟乚>”郭璞曰:“诗云‘燕燕于飞’,一名玄鸟,齐人呼鳦。”诗云:“天命玄鸟”月令云:“玄鸟至之日”是一名玄鸟也。或单呼为燕,或重名燕燕,异方语也。此鸟以春分来,秋分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分。
伯赵氏,司至者也。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冬至止。
[疏]注“伯赵”至“至止”
正义曰:释鸟云:“鵙,伯劳也”樊光曰:春秋云:“伯赵氏司至。”伯赵,鵙也。以夏至来,冬至去。郭璞曰:“似鶷<葛鸟>而大。”此鸟以夏至来鸣,冬至止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至也。月令,仲夏之月“鵙始鸣”蔡邕云:“鵙,伯劳也,一曰伯赵,应时而鸣,为阴候也。”诗云“七月鸣鵙”者,郑玄云:“豳地晚寒,鸟物之候,从其气焉。”王肃云:“七当为五。古文五字似七,故误。”
青鸟氏,司启者也。青鸟,鸧鴳也。以立春鸣,立夏止。鸧音仓。鴳,亦作鷃,于诤反。
[疏]注“青鸟”至“夏止”
正义曰:青鸟,鸧鷃,尔雅无文,先儒相说耳。立春、立夏谓之启。此鸟以立春鸣,立夏止,故以名官,使之主立春、立夏。
丹鸟氏,司闭者也。丹鸟,鷩雉也。以立秋来,立冬去,入大水为蜃。上四鸟皆历正之属官。鷩,必灭反。蜃,市轸反。
[疏]注“丹鸟”至“属官”
正义曰:释鸟雉之类有鷩雉。樊光曰:丹雉也。少皞氏以鸟名官,丹鸟氏司闭,以立秋来,立冬去,入水为蜃。周礼:王享先公服鷩冕。郭璞曰:“似山鸡而小冠,背毛黄,腹下赤,项绿,色鲜明。”是解丹鸟为鷩雉也。立秋、立冬谓之闭。此鸟以秋来冬去,故以名官,使之主立秋、立冬也。分、至、启、闭,立四官,使主之。凤皇氏为之长,故云四鸟皆历正之属官也。
祝鸠氏,司徒也。祝鸠,鹪鸠也。鹪鸠孝,故为司徒,主教民。鹪音隹,本又作隹,本或作鹪,子遥反,又子尧反。
[疏]注“祝鸠”至“教民”
正义曰:释鸟云:“隹其,鳺鴀。”舍人云:“隹,一名夫不”今楚鸠也。樊光曰:春秋云:“祝鸠氏,司徒。”祝鸠,即隹其。夫不孝,故为司徒。郭璞曰:“今<孚鸟>鸠”也。诗云:“翩翩者隹”毛传云:“<隹鸟>,夫不也,一宿之鸟。”郑玄云:“一宿者,一意于其所宿之木。”又云:“夫不,鸟之悫谨者,人皆爱之。”则此是谨悫孝顺之鸟,故名司徒之官,教人使之孝也。
鴡鸠氏,司马也。鴡鸠,王鴡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鴡,本作雎,七徐反。鸷音至,本亦作挚,下同。别,彼列反。
[疏]注“鴡鸠”至“法制”
正义曰:释鸟云:“鴡鸠,王鴡。”李巡云:“王鴡一名鴡鸠。”郭璞云:“雕类,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渚山边食鱼。毛诗传曰:‘鸟鸷而有别’。”则鴡鸠是鸷击之鸟,又能雄雌有别也。司马主兵,又主法制,击伐又当法制分明,故以此鸟名官,使主司马之职。
鸤鸠氏,司空也。鸤鸠,鴶鵴也。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鴶,本亦作秸,简八反,又音吉。鵴,本亦作鞠,居六反。
[疏]注“鸤鸠”至“水土”正义曰:释鸟云:“鸤鸠,鴶鵴。”樊光曰:春秋云:“‘鸤鸠氏,司空’。心平均,故为司空。”郭璞曰:“今之布穀也。”孙炎曰:方言云:“鸤鸠,自关而东谓之戴胜。”陆机毛诗义疏云:“今梁宋之间谓布穀为鴶鵴。”则布穀是鸤鸠明矣。而杨雄云:鸤鸠是戴胜也。今戴胜自生冗中,不巢生,雄言非也。诗云:“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毛传云:“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莫从下上,平均如一。”是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尚书舜典云:“伯禹作司空,帝曰: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是司空主平水土也。
爽鸠氏,司寇也。爽鸠,鹰也。鸷,故为司寇,主盗贼。爽,所仗反。
[疏]注“爽鸠”至“盗贼”
正义曰:释鸟云:“鹰,鶆鸠”樊光曰:“来鸠,爽鸠也。春秋曰:‘爽鸠氏司寇。’鹰鸷,故为司寇。”郭璞曰:“鶆当为爽,字之误耳。左传作爽鸠,是也。”鹰是鸷击之鸟,司寇主击盗贼,故为司寇。
鹘鸠氏,司事也。鹘鸠,鹘雕也。春来冬去,故为司事。雕,陟交反,又陟留反,又音彫。
[疏]注“鹘鸠”至“司事”
正义曰:释鸟云:“鶌鸠,鹘鸼。”舍人曰:“鶌鸠,一名鹘鸼,今之班鸠也。”樊光曰:春秋云:“鹘鸠氏司事”春来冬去。孙炎曰:“鹘鸠,一名鸣鸠。”月令云:“鸣鸠拂其羽。”郭璞云:“今江东亦呼为鹘鸼,似山鹊而小,短尾,青黑色,多声。”即是此也。旧说及广雅皆云班鸠,非也。所论班鸠、鸣鸠,虽有异同,其言春来冬去,旧有此说。国家营事,缮治器物,一年之间,无时暂止,故以此鸟名司事之官也。司事谓营造之事,于六官皆属司空。此司空、司事各为一官者,古今代异,犹如舜典司空与共工各为一官也。
五鸠,鸠民者也。鸠,聚也。治民上聚,故以鸠为名。
[疏]注“鸠聚”至“为民”
正义曰:“鸠,聚”释诂文也。治民尚其集聚,恶其流散,故以鸠为官名,欲其聚敛民也。
五雉,为五工正,五雉,雉有五种。西方曰鷷雉,东方曰鶅雉,南方曰翟雉,北方曰鵗雉,伊洛之南曰翚雉。种,章勇反,下同。鷷音存,又音遵,本或作蹲。鶅,侧其反。翟音狄,又音浊。鵗,本又作希,如字,一音丁里反。翚,许韦反。
[疏]注“五雉”至“翚雉”
正义曰:释鸟雉之属十有四,其说四方之雉,西方曰鷷,东方曰鶅,南方曰翟,北方曰鵗。舍人曰:“释四方之雉名也。”杜言四方之雉,唯南方不同也。释鸟又云:“鸐,山雉。”樊光曰:“其羽可持而舞。诗云:‘右手秉翟’。”郭璞云:“长尾者。”尔雅之文,翟与众1别。而贾逵亦云:“南方曰翟雉。”则先儒相传为说,杜从之也。释鸟又云:“伊洛而南素质、五采皆备成章曰翚”李巡曰:“素质、五采备具,文章鲜明曰翚。”孙炎曰:“翚雉,白质,五采为文也。”传言五雉,必取五方,伊、洛,土之中区,明其取翚雉,与四方之雉为五也。贾逵云:西方曰鷷雉,攻木之工也。东方曰鶅雉,搏埴之工也。南方曰翚雉,攻金之工也。北方曰鵗雉,攻皮之工也。伊洛而南曰翚雉,设五色之工也。樊光注尔雅四方之雉,配工亦与贾同,唯翚雉不配工耳。案贾、樊所言之工,出于考工记耳,而考工记更有刮摩之工,凡有六工,非唯五也。且记是后世之书,少皞时工未必如记所说。又以工配雉无所冯据,不可采用。故杜不言。
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夷,平也。量音亮。
[疏]“利器”至“民者”
正义曰:雉声近夷,雉训夷,夷为平,故以雉名工正之官,使其利便民之器用,正丈尺之度,斗斛之量,所以平均下民也。樊光、服虔云:雉者夷也。夷,平也,使度量、器用平也。
九扈,为九农正,扈有九种也。春扈鳻鶞,夏扈窃玄,秋扈窃蓝,冬扈窃黄,棘扈窃丹,行扈唶唶,宵扈啧啧,桑扈窃脂,老扈鷃鷃。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扈音户。鳻,扶云反,又如字。鶞,敕伦反。唶,侧百反,又子夜反,又助额反。啧音责,又音赜。
[疏]注“扈有”至“民事”
正义曰:释鸟自“春鳸鳻鶞”至“宵扈啧啧”凡七鳸,其文相次,与此注正同。李巡总释之云:“诸扈别春、夏、秋、冬四时之名。唶唶、啧啧,鸟声貌也。”郭璞曰:“诸鳸皆因其毛色、音声以为名。窃蓝,青色。”释鸟又云:“鶨,<其鸟>老。鳸,鴳。桑鳸,窃脂。”注尔雅者,舍人、李巡、孙炎、郭璞皆断老上属,鳸下属,解云:“鶨,一名<其鸟>老。鴳,一名鳸。鳸,雀也。”唯樊光断鶨<其鸟>为句,以老下属,注云:“春秋云:‘九扈为九农正。’九扈者,春扈,夏扈,秋扈,冬扈,棘扈,行扈,宵扈,桑扈,老扈。”是以老为下属,唯鴳不重耳。李巡云:“窃脂一名桑扈。”郭璞曰:“俗谓之青雀,觜曲,食肉,好盗脂膏,因名云。”郑玄诗笺云:“窃脂,肉食。”陆机毛诗义疏云:“窃脂,青雀也,好窃人脯肉及筩中膏,故以名窃脂也。”诸儒说窃脂,皆谓盗人脂膏也。即如此言,窃玄、窃黄者,岂复盗窃玄、黄乎?尔雅释兽云:“虎窃毛,谓之虦猫”“魋,如小熊,窃毛而黄”窃毛皆谓浅毛,窃即古之浅字。但此鸟其色不纯。窃玄,浅黑也。窃蓝,浅青也。窃黄,浅黄也。窃丹,浅赤也。四色皆具,则窃脂为浅白也。其唶唶、啧啧,则声音为之名矣。其春扈鳻鶞,樊光云:“鳻鶞,言分循也。春扈分循五土之宜。”乃以人事名鸟,其义未必然也。尔雅老扈鴳字不重,贾、服皆云‘鷃鷃’,亦声音为名也。贾逵云:“春扈分循,相五土之宜,趣民耕种者也。夏扈窃玄,趣民耘苗者也。秋扈窃蓝,趣民收敛者也。冬扈窃黄,趣民盖藏者也。夏扈窃丹,为果驱鸟者也。行扈唶唶,昼为民驱鸟者也。宵扈啧啧,夜为农驱兽者也。桑扈窃脂,为蚕驱雀者也。老扈鷃鷃,趣民收麦令不得晏起者也。”舍人、樊光注尔雅,其言亦与贾同,其意皆谓以扈为官,还令依此诸扈而动作也。然则趣民耕耘,及收敛盖藏,其事可得召民使聚,而总号令之。其为果驱鸟,为蚕驱雀,岂得多置官,方使之就果树,入蚕室,为民驱之哉?又昼驱鸟,夜驱兽,不可竟日通宵常在田野。溥天之下,何以可周?且其言不经,难可据信也。杜云“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以旧说不可采用,又不能知其职掌,故末言之。
扈民无淫者也。扈,止也。止民使不淫放。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颛顼氏,代少皞者,德不能致远瑞,而以民事命官。颛音专。顼,许玉反。
[疏]“自颛”至“故也”
正义曰:传言“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则凤鸟以初立时至也。因其初立而有此瑞鸟,遂即以鸟纪事。云、火、水、龙,亦以初立而有此瑞,用之以纪庶事。自颛顼以来,初立之时,既无远瑞,不能纪于远,而乃纪于近。天瑞远,民事近。为民之师长,而命其官,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
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于是仲尼年二十八。
[疏]注“年二十八”
正义曰:沈文何云:“襄三十一年注云:仲尼年十岁。计至此年二十七,今云二十八,误。”
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失官,官不脩其职也。传言圣人无常师。
[疏]“失官学在四夷”
正义曰:王肃云:郯,中国也,故吴伐郯,季文子叹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吾亡无日矣。孔子称学在四夷,疾时学废也。郯,少皞之后,以其后则远,以其国则小矣。鲁,周公之后,以其世则近,以其国则大矣。然其礼不如郯,故孔子发此言也。失官为所居之官不脩其职也。仲尼学乐于苌弘,问官于郯子,是圣人无常师。
晋侯使屠蒯如周,请有事于雒与三涂。屠蒯,晋侯之膳宰也。以忠谏见进。雒,雒水也。三涂,山名,在陆浑南。蒯,苦怪反。雒音洛。苌弘谓刘子曰:“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陆浑氏甚睦于楚,必是故也。君其备之!”乃警戒备。警戒以备戎也。欲因晋以合势。警音景。九月,丁卯,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河岸名。使祭史先用牲于雒。陆浑人弗知,师从之。庚午,遂灭陆浑,数之以其贰于楚也。陆浑子奔楚,其众奔甘鹿。甘鹿,周地。周大获。先警戎备,故获。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故使穆子帅师,献俘于文宫。欲以应梦。俘,芳夫反。应,应对之应。
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夏之八月,辰星见在天汉西。今孛星出辰西,光芒东及天汉。夏,户雅反,下文同。见,贤遍反。
[疏]注“夏之”至“天汉”
正义曰:星孛文在冬,下经、传皆无其月。但冬以十月为初,故以夏之八月解之也。月令:“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牵牛中。”大辰是房心尾也。其星处于东方之时,在角星之北,故以八月之昏,角星与日俱没,大辰见于西方也。天汉在箕、斗之间,于是时天汉西南东北邪列于天,大辰之星见在天汉之西也。今孛星又出于大辰之西,而尾东指光芒,历辰星而东及天汉也。
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申须,鲁大夫。彗,似锐反,又音息遂反。
[疏]“彗所”至“新也”
正义曰:彗,扫帚也,其形似彗,故名焉。帚,所以埽去尘彗星象之故,所以除旧布新也。言此星见,必有除旧之事。
天事恒象,天道恒以象类告示人。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今火向伏,故知当须火出,乃布散为灾。向,许亮反,又作乡。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徵,始有形象而微也。火出而见。前年火出时。见,贤遍反,下及注并同。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随火没也。
[疏]“今兹”至“而伏”
正义曰:梓慎云: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当时火出之时,而彗星已见,是随火而行也。今年火星之出,而彗星章明,是彗渐益长,未即消灭,必当火入之时,与火俱伏也。服虔注木“火出而章,必火,火入而伏”重火别句。孙毓云:“贾氏旧文无重火字。”
其居火也久矣,历二年。其与不然乎?言必然也。与,如字,又音预。火出,于夏为三月,谓昏见。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天正。
[疏]注“得天正”
正义曰:斗柄所指,一岁十二月,分为四时。夏以建寅为正,则斗柄东指为春,南指为夏,是为得天四时之正也。若殷、周之正,则不得正。
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大辰,大火。宋分野。虚,起居反,下同。分,扶问反。
[疏]“宋大辰之虚”
正义曰:虚者,旧居之处也。陈为大皞之虚,郑为祝融之虚,卫为颛顼之虚,皆先王先公尝居此地,谓之虚可矣。大辰,星名,非人居也,而亦谓之虚者,以天之十二次,地之十二域,大辰为大火之次,是宋之区域,故谓宋为大辰之虚,犹谓晋地为参虚。
陈,大皞之虚也,大皞居陈,木火所自出。郑,祝融之虚也,祝融,高辛氏之火正,居郑。皆火房也。房,舍也。星孛天汉,汉,水祥也。天汉,水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卫,今濮阳县,昔帝颛顼居之,其城内有颛顼冢。濮音卜。其星为大水,卫星营室,营室,水也。水,火之牡也。牡,雄也。牡,茂后反。
[疏]“水火之牡”
正义曰:兽曰牝、牡,牡是雄也。阴阳之书有五行嫁娶之法,火畏水,故以丁为壬妃,是水为火之雄。
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丙午火,壬子水,水火合而相薄,水少而火多,故水不胜火。薄,本又作搏,音博。
[疏]注“丙午”至“胜火”
正义曰:丙是火日,午是火位。壬是水日,子是水位。故丙午为火,壬子为水。水火合而相薄,则是夫妻合而相亲。亲则将行其意,或水从火,或火从水。但彗在大辰为多,及汉为少,水少而火多,故水不胜火。火行其意,水必助之,故此丙子、壬午之日,当有火灾。
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尚未知今孛星当复随火星俱伏不,故言若。复,扶又反。
[疏]“若火”至“壬午”
正义曰:刘炫云:丙子、壬午,虽俱是水、火合日,但二字之内,先言彊。若火入而伏,则连秋至春历大阴,水用事。虽同其欲,水当先火,故疑火入而伏,则必以壬午也。刘炫虽为此释,杜既无注,其壬午之事理则未详。
不过其见之月。”火见周之五月。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瓘,珪也。斝,玉爵也。瓒,勺也。欲以禳火。裨,婢支反。瓘,古乱反。斝,古雅反。瓒,才旦反。勺,上若反。禳,本亦作攘,如羊反,下同。
[疏]注“瓘珪”至“禳火”
正义曰:瓘是玉名。此传所云皆是成就之器,故知瓘是珪也。斝是爵名,玉字在斝、瓒之间,知斝亦以玉为之,故云“斝,玉爵也。”周礼典瑞云:“祼圭有瓒”郑司农云:“于圭头为器,可以挹鬯祼祭,谓之瓒。”国语谓之鬯瓒。郑玄云:“汉礼,瓒槃大五升,口径八寸,下有槃,口径一尺。”考工记玉人云:“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郑玄云:“瓒如槃,其柄用圭,有流前注。”郑玄诗笺云:“圭瓒之状,以圭为柄,黄金为勺,青金为外,朱中央。”是瓒为勺,共祭祀之器也。裨灶欲用此三物以禳火。
子产弗与。以为天灾流行,非禳所息故也,为明年宋卫陈郑灾传。
吴伐楚。阳匄为令尹,卜战,不吉。阳匄,穆王曾孙令尹子瑕。匄,古害反。
[疏]“卜战不吉”
正义曰:阳匄心不决,死战必杀将,将死是不吉也。司马子鱼志在必死,不以将死为凶,故卜之得吉。败吴之后,吴人败之,终是不吉。
注“穆王曾孙”
正义曰:依世本,穆王生王子扬,扬生尹,尹生令尹匄。
司马子鱼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子鱼,公子鲂也。顺江而下,易用胜敌。鲂音房。易,以豉反。且楚故,司马令龟,我请改卜,令曰,鲂也以其属死之,楚师继之,尚大克之!”吉。得吉兆。战于长岸。子鱼先死,楚师继之,大败吴师,获其乘舟馀皇。馀皇,舟名。乘,如字,又绳证反,下同。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环而堑之,及泉,环,周也。环,如字,又音患。堑,七艳反。盈其隧炭,陈以待命。隧,出入道。隧音遂,下同。炭,吐旦反。
[疏]注“隧出入道”
正义曰:守舟者虽环而堑之,堑犹不合,有出入之路,故满路置火以防吴人也。
吴公子光,光诸樊子阖庐。阖,户腊反。庐,力居反。请于其众曰:“丧先王之乘舟,岂唯光之罪,众亦有焉。请藉取之,以救死。”藉众之力以取舟。丧,息浪反。众许之。使长鬛者三人,长鬛,多髭须。与吴人异形状,诈为楚人。和鬛,力辄反。髭,子斯反。须音须。潜伏于舟侧,曰:“我呼馀皇,则对。”师夜从之。师,吴师也。呼,呼路反,又如字,下同。三呼,皆迭对。迭,更也。迭,待结反,又音弟。更音庚。楚人从而杀之。楚师乱,吴人大败... -->>
经十有七年,春,小邾子来朝。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秋,郯子来朝。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浑,户门反。
冬,有星孛于大辰。大辰,房心尾也。妖变非常,故书。孛音佩,一音勃。
[疏]注“大辰”至“故书”
正义曰: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李巡云:“大辰,苍龙宿之体,最为明,故曰房心尾也。大火,苍龙宿心,以候四时,故曰辰。”孙炎曰:“龙星明者,以为时候,故曰大辰。大火也心,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公羊传曰:“孛者何?彗星也。”彗为帚也,言其状似扫帚,光芒孛孛然。妖变之星,非常所有,故书之。传称“孛于大辰西”经直书“于大辰”者,虽在其星之西,仍在大辰分度之内,故直云“于大辰”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吴、楚两败,莫肯告负,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长岸,楚地。岸,五旦反。
[疏]注“吴楚”至“楚地”
正义曰:传称“大败吴师”又云“大败楚师”是两皆大败也。纵使两皆来告,无肯自云负败者,故但书战而不书败也。传称令尹阳匄,则是楚之贵臣,而云楚人者,楚人耻其败,以贱者告也。
传十七年,春,小邾穆公来朝,公与之燕。季平子赋采叔,(采叔,诗小雅。取其“君子来朝,何锡与之”以穆公喻君子。)
[疏]“采叔”
正义曰:采叔,刺幽王慢诸侯也。云:“采叔采叔,筐之筥之。君子来朝,何锡子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注云:“赐诸侯以车马。言虽无子之,尚以为薄。”
穆公赋菁菁者莪。菁菁者莪,亦诗小雅,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以答采叔。菁,子丁反。莪,五河反。乐音洛。
[疏]“菁菁者莪”
正义曰:菁菁者莪云:“既见君子,乐且有仪。”既见君子者,官爵之而得见也。见则心既喜乐,又以礼仪见接。
昭子曰:“不有以国,其能久乎?”嘉其能答赋,言其贤,故能久有国。
[疏]“不有”至“久乎”
正义曰:言不有学问之人以治其国能长久乎!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祝史请所用币。礼,正阳之月日食,当用币于社,故请之。
[疏]注“礼正”至“请之”
正义曰:阴阳之气,运行于天,一消一息,周而复始。十一月建子,为阳始。五月建午,为阴始。以易爻卦言之,从建子之后,每月一阳息,一阴消。至四月建巳,六阴消尽,六阳并盛,是为纯乾之卦,正阳之月也。从建午之后,每月一阴息,一阳消。至十月建亥,六阳消尽,六阴并盛,是为纯坤之卦,正阴之月也。此年六月日食,是夏之四月,正阳之月也。礼,正阳之月日食,诸侯当用币于社,故鲁之祝史依礼法请所用之币。
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举盛馔。馔,仕眷反。伐鼓于社。责群阴。诸侯用币于社,请上公。伐鼓于朝。退自责。礼也。”平子御之,御,禁也。御之,鱼吕反,注同。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伐鼓用币,礼也。其馀则否。”大史曰:“在此月也。正月,谓建巳正阳之月也。于周为六月,于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月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大史答言在此月也。正音政。慝,他得反。夏,户雅反,下文当夏、注当夏并同。
[疏]“昭子”至“礼也”
正义曰:昭子虽不言正月,而云日食之礼,明此月即是正月也。文十五年传与此昭子之言正同。是正法有此礼也。杀牲盛馔曰举,故“天子不举”谓去盛馔也。郊特牲云:“社所以神地之道也”“祭土而主阴气也”则社是群阴所聚。论语云:“鸣鼓而攻之”伐鼓者,是攻责之事,故为“责群阴”亦以责上公也。二十九年传曰:“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是社为上公之神,尊于诸侯。故诸侯用币于社,请上公,亦所以请群阴,请令勿侵阳也。然伐鼓于社,云“责群阴”用币于社,云“请上公”社文是一,二注不同者,以天子之尊,无所不责,故云“责群阴”也。诸侯南面之君,于诸侯之内唯请上公,故云“请上公”也。“平子”至“则否”
正义曰:平子闻有此礼,而不知正月是周之六月,故止其请币,仍说正礼。慝,恶也。人情爱阳而恶阴,故谓阴为慝。五月阴始生,故四月阴未作也。平子亦不识慝为阴义,故语虽得礼,而心不肯从。平子盖以正月为岁首之月,故云其馀则否。“大史曰在此月也”
正义曰:大史以平子不识正月,故为辨之。所言慝未作,所以行伐鼓用币之礼,正当在此月也。因为说日食之礼,引夏书以证之。
日过分而未至,过春分而未夏至。三辰有灾,三辰,日月星也。日月相侵,又犯是宿,故三辰皆为灾。宿音秀。于是乎百官降物,降物,素服。
[疏]注“降物素服”
正义曰:降物,谓减其物采也。昏义曰:“日食则天子素服”知百官降物,亦素服也。古之素服,礼无明文。盖象朝服而用素为之,如今之单衣也。近世仪注:日食则击鼓于大社,天子单衣介帻,辟正殿,坐东西堂,百官白服坐本司,大常率官属绕大庙,过时乃罢。
君不举,辟移时,辟正寝过日食时。乐奏鼓,伐鼓。
[疏]“乐奏鼓”
正义曰:“乐奏鼓”与下“瞽奏鼓”一也。乐谓作乐之人,即瞽矇也。奏训进也。孔安国尚书传云:“瞽,乐官。”乐官进鼓则伐之,故杜云“伐鼓也”其日食,王或有至社亲伐鼓之时,故周礼大仆云:“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救日月食亦如之。”郑玄云“王通鼓佐击其馀面”则日食,王有亲鼓之时也。
祝用币,用币于社。史用辞。用辞以自责。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逸书也。集,安也。房,舍也。日月不安其舍则食。瞽奏鼓,瞽,乐师。瞽音古。啬夫驰,庶人走。’车马曰驰,步曰走,为救日食备也。啬音色。
[疏]“故夏”至“人走”
正义曰:此尚书胤征文也。彼云:“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彼季秋日食,亦以此礼救之。传言:唯正月朔,日食,乃有伐鼓用币,馀月则否。引夏书而与夏书违者,盖先代尚质,凡有日食,皆用鼓币。周礼极文周家礼法,见事有差降,唯正阳之月,特用鼓币,馀月则否。
注“逸书”至“则食”
正义曰:杜以鸟止谓之集,故训集为安也。孔安国云:“房,所舍之次。集,合也。不合则日食可知。”与杜少异。
注“车马”至“备也”
正义曰:杜以驰是马疾行,故云车马曰驰,步曰走。孔安国云:“啬夫,主币之官,驰取币,礼天神。”啬夫于周礼无文,郑注觐礼云:“啬夫,盖司空之属也。”则官属司空,庶人在官,若胥徒之属,使之取币而礼天神也。众人走,共救日食之百役也。啬夫取币未必驰车,盖驰、走相对,变其文耳。言“礼天神”者,谓天子礼。传无天子礼天神之事,文不具。
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言此六月当夏家之四月。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安君之灾,故曰:有异志。
[疏]“不君君矣”
正义曰:日食,阴侵阳,臣侵君之象。救日食,所以助君抑臣也。平子不肯救日食,乃是不君事其事也。刘炫云:乃是不复以君为君矣。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鸟名官,何故也?”少皞,金天氏,黄帝之子,已姓之祖也。问何故以鸟名官。少,诗照反。皞,胡老反。已音纪,又音祀。
[疏]注“少皞”至“名官”
正义曰:帝系云:“黄帝生玄嚣”也。史记云:“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其一曰玄嚣,是为青阳,降居江水。”言降居江水,谓不为帝也。此传言其以鸟名官,则是为帝明矣。故世本及春秋纬皆言青阳即是少皞,黄帝之子,代黄帝而有天下,号曰金天氏。少皞氏,身号;金天氏,代号也。晋语称青阳与黄帝同德,故为姬姓。黄帝之子十四人,为十二姓。其十二有姬,有己。青阳既为姬姓,则己姓非青阳之后。而世本巳姓出自少皞,非青阳也。事远书亡,不可委悉耳。
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黄帝,轩辕氏,姬姓之祖也。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缙云氏,盖其一官也。长,丁丈反。缙音进。
[疏]注“黄帝”至“官也”
正义曰:史记云:黄帝者,少典之子,名曰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是为黄帝。晋语云:黄帝以姬水成,为姬姓,是姬姓之祖也。以少皞之立,有凤鸟之瑞,而以鸟纪事。黄帝以云纪事,明其初受天命,有云瑞也。云之为瑞,未能审也。史记天官书曰:“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卿云。”或作庆云,或作景云。孝经援神契曰:“德至山陵,则景云出。”服虔云:“黄帝受命,得景云之瑞,故以云纪事。”黄帝云瑞,或当是景云也。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即是以云纪纲诸事也。云为官名,更无所出,唯文十八年传云:“缙云氏有不才子”疑是黄帝时官,故云缙云氏,盖其一官也。
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炎帝,神农氏,姜姓之祖也。亦有火瑞,以火纪事,名百官。
[疏]注“炎帝”至“百官”
正义曰:帝系、世本皆为炎帝即神农氏。炎帝,身号;神农,代号也。谯周考古史以为炎帝与神农各为一人,非杜义。晋语云:炎帝以姜水成,为姜姓,是为姜姓之祖也。火之为瑞,亦未审也。
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共工,以诸侯霸有九州者,在神农前,大皞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共音恭。大音泰,下大皞同。
[疏]注“共工”至“名官”
正义曰:共工氏霸有九州,祭法文也。此传从黄帝向上逆陈之,知共工在神农前,大皞后也。水之为瑞,亦未审也。
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大皞,伏牺氏,风姓之祖也。有龙瑞,故以龙为官。
[疏]注“大皞”至“命官”
正义曰:月令孟春云:“其帝大皞。”易下系云:“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即大皞,身号;伏羲,代号也。僖二十一年传云:“任、宿、须旬,风姓也。实司大皞”知大皞是风姓之祖也。龙之为瑞,亦未审也。此黄帝以上四代,用云、火、水、龙纪事。其官之名,必用云、火、水、龙为之。但书典散亡,更无文纪其名,不可复知,故杜不须委说,唯有缙云见传,疑是黄帝官耳。服虔云:“黄帝以云名官,盖春官为青云氏,夏官为缙云氏,秋官为白云氏,冬官为黑云氏,中官为黄云氏。炎帝以火名官,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共工以水名官,春官为东水,夏官为南水,秋官为西水,冬官为北水,中官为中水。大皞以龙名官,春官为青龙氏,夏官为赤龙氏,秋官为白龙氏,冬官为黑龙氏,中官为黄龙氏。”此皆事无所见,苟出肺肠。少皞鸟纪,不以五方名官,焉知彼四代者,皆以四时五方名官乎?以缙为赤色,则云夏官为缙云,焉知馀方不更为之目,而直指青、黄为名也?以天文有大火、鹑火,即云春为大火,夏为鹑火,其馀何故直以西、北名火也?此皆虚而不经,故不可采用。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凤鸟知天时,故以名历正之官。挚音至。
[疏]注“凤鸟”至“之官”
正义曰:释鸟云:“鶠,凤,其雌皇。”则此鸟雄曰凤,雌曰皇。说文云:“凤,神鸟也。”山海经云:“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五采而文,名曰凤皇,见则天下大安宁。”运斗枢云:“天枢德见,则凤皇翔。”中候握河纪云:尧即政七十年,凤皇止庭,伯禹拜曰:昔帝轩提象,凤巢阿阁。白虎通云:黄帝时,凤皇蔽日而至,止于东园,终身不去。诸书皆言君有圣德,凤皇乃来,是凤皇知天时也。历正,主治历数,正天时之官,故名其官为凤鸟氏也。当时名官,直为鸟名而已。其所职掌,与后代名官所司事同。所言历正以下,及司徒、司寇、工农之属,皆以后代之官所掌之事讬言之。言尔时鸟名,如今之此官也。
玄鸟氏,司分者也。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燕,于见反。
[疏]注“玄鸟”至“分去”
正义曰:说文云:“燕,玄鸟也。”释鸟云:“燕燕,<鸟乚>”郭璞曰:“诗云‘燕燕于飞’,一名玄鸟,齐人呼鳦。”诗云:“天命玄鸟”月令云:“玄鸟至之日”是一名玄鸟也。或单呼为燕,或重名燕燕,异方语也。此鸟以春分来,秋分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分。
伯赵氏,司至者也。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冬至止。
[疏]注“伯赵”至“至止”
正义曰:释鸟云:“鵙,伯劳也”樊光曰:春秋云:“伯赵氏司至。”伯赵,鵙也。以夏至来,冬至去。郭璞曰:“似鶷<葛鸟>而大。”此鸟以夏至来鸣,冬至止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至也。月令,仲夏之月“鵙始鸣”蔡邕云:“鵙,伯劳也,一曰伯赵,应时而鸣,为阴候也。”诗云“七月鸣鵙”者,郑玄云:“豳地晚寒,鸟物之候,从其气焉。”王肃云:“七当为五。古文五字似七,故误。”
青鸟氏,司启者也。青鸟,鸧鴳也。以立春鸣,立夏止。鸧音仓。鴳,亦作鷃,于诤反。
[疏]注“青鸟”至“夏止”
正义曰:青鸟,鸧鷃,尔雅无文,先儒相说耳。立春、立夏谓之启。此鸟以立春鸣,立夏止,故以名官,使之主立春、立夏。
丹鸟氏,司闭者也。丹鸟,鷩雉也。以立秋来,立冬去,入大水为蜃。上四鸟皆历正之属官。鷩,必灭反。蜃,市轸反。
[疏]注“丹鸟”至“属官”
正义曰:释鸟雉之类有鷩雉。樊光曰:丹雉也。少皞氏以鸟名官,丹鸟氏司闭,以立秋来,立冬去,入水为蜃。周礼:王享先公服鷩冕。郭璞曰:“似山鸡而小冠,背毛黄,腹下赤,项绿,色鲜明。”是解丹鸟为鷩雉也。立秋、立冬谓之闭。此鸟以秋来冬去,故以名官,使之主立秋、立冬也。分、至、启、闭,立四官,使主之。凤皇氏为之长,故云四鸟皆历正之属官也。
祝鸠氏,司徒也。祝鸠,鹪鸠也。鹪鸠孝,故为司徒,主教民。鹪音隹,本又作隹,本或作鹪,子遥反,又子尧反。
[疏]注“祝鸠”至“教民”
正义曰:释鸟云:“隹其,鳺鴀。”舍人云:“隹,一名夫不”今楚鸠也。樊光曰:春秋云:“祝鸠氏,司徒。”祝鸠,即隹其。夫不孝,故为司徒。郭璞曰:“今<孚鸟>鸠”也。诗云:“翩翩者隹”毛传云:“<隹鸟>,夫不也,一宿之鸟。”郑玄云:“一宿者,一意于其所宿之木。”又云:“夫不,鸟之悫谨者,人皆爱之。”则此是谨悫孝顺之鸟,故名司徒之官,教人使之孝也。
鴡鸠氏,司马也。鴡鸠,王鴡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鴡,本作雎,七徐反。鸷音至,本亦作挚,下同。别,彼列反。
[疏]注“鴡鸠”至“法制”
正义曰:释鸟云:“鴡鸠,王鴡。”李巡云:“王鴡一名鴡鸠。”郭璞云:“雕类,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渚山边食鱼。毛诗传曰:‘鸟鸷而有别’。”则鴡鸠是鸷击之鸟,又能雄雌有别也。司马主兵,又主法制,击伐又当法制分明,故以此鸟名官,使主司马之职。
鸤鸠氏,司空也。鸤鸠,鴶鵴也。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鴶,本亦作秸,简八反,又音吉。鵴,本亦作鞠,居六反。
[疏]注“鸤鸠”至“水土”正义曰:释鸟云:“鸤鸠,鴶鵴。”樊光曰:春秋云:“‘鸤鸠氏,司空’。心平均,故为司空。”郭璞曰:“今之布穀也。”孙炎曰:方言云:“鸤鸠,自关而东谓之戴胜。”陆机毛诗义疏云:“今梁宋之间谓布穀为鴶鵴。”则布穀是鸤鸠明矣。而杨雄云:鸤鸠是戴胜也。今戴胜自生冗中,不巢生,雄言非也。诗云:“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毛传云:“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莫从下上,平均如一。”是鸤鸠平均,故为司空。尚书舜典云:“伯禹作司空,帝曰: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是司空主平水土也。
爽鸠氏,司寇也。爽鸠,鹰也。鸷,故为司寇,主盗贼。爽,所仗反。
[疏]注“爽鸠”至“盗贼”
正义曰:释鸟云:“鹰,鶆鸠”樊光曰:“来鸠,爽鸠也。春秋曰:‘爽鸠氏司寇。’鹰鸷,故为司寇。”郭璞曰:“鶆当为爽,字之误耳。左传作爽鸠,是也。”鹰是鸷击之鸟,司寇主击盗贼,故为司寇。
鹘鸠氏,司事也。鹘鸠,鹘雕也。春来冬去,故为司事。雕,陟交反,又陟留反,又音彫。
[疏]注“鹘鸠”至“司事”
正义曰:释鸟云:“鶌鸠,鹘鸼。”舍人曰:“鶌鸠,一名鹘鸼,今之班鸠也。”樊光曰:春秋云:“鹘鸠氏司事”春来冬去。孙炎曰:“鹘鸠,一名鸣鸠。”月令云:“鸣鸠拂其羽。”郭璞云:“今江东亦呼为鹘鸼,似山鹊而小,短尾,青黑色,多声。”即是此也。旧说及广雅皆云班鸠,非也。所论班鸠、鸣鸠,虽有异同,其言春来冬去,旧有此说。国家营事,缮治器物,一年之间,无时暂止,故以此鸟名司事之官也。司事谓营造之事,于六官皆属司空。此司空、司事各为一官者,古今代异,犹如舜典司空与共工各为一官也。
五鸠,鸠民者也。鸠,聚也。治民上聚,故以鸠为名。
[疏]注“鸠聚”至“为民”
正义曰:“鸠,聚”释诂文也。治民尚其集聚,恶其流散,故以鸠为官名,欲其聚敛民也。
五雉,为五工正,五雉,雉有五种。西方曰鷷雉,东方曰鶅雉,南方曰翟雉,北方曰鵗雉,伊洛之南曰翚雉。种,章勇反,下同。鷷音存,又音遵,本或作蹲。鶅,侧其反。翟音狄,又音浊。鵗,本又作希,如字,一音丁里反。翚,许韦反。
[疏]注“五雉”至“翚雉”
正义曰:释鸟雉之属十有四,其说四方之雉,西方曰鷷,东方曰鶅,南方曰翟,北方曰鵗。舍人曰:“释四方之雉名也。”杜言四方之雉,唯南方不同也。释鸟又云:“鸐,山雉。”樊光曰:“其羽可持而舞。诗云:‘右手秉翟’。”郭璞云:“长尾者。”尔雅之文,翟与众1别。而贾逵亦云:“南方曰翟雉。”则先儒相传为说,杜从之也。释鸟又云:“伊洛而南素质、五采皆备成章曰翚”李巡曰:“素质、五采备具,文章鲜明曰翚。”孙炎曰:“翚雉,白质,五采为文也。”传言五雉,必取五方,伊、洛,土之中区,明其取翚雉,与四方之雉为五也。贾逵云:西方曰鷷雉,攻木之工也。东方曰鶅雉,搏埴之工也。南方曰翚雉,攻金之工也。北方曰鵗雉,攻皮之工也。伊洛而南曰翚雉,设五色之工也。樊光注尔雅四方之雉,配工亦与贾同,唯翚雉不配工耳。案贾、樊所言之工,出于考工记耳,而考工记更有刮摩之工,凡有六工,非唯五也。且记是后世之书,少皞时工未必如记所说。又以工配雉无所冯据,不可采用。故杜不言。
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夷,平也。量音亮。
[疏]“利器”至“民者”
正义曰:雉声近夷,雉训夷,夷为平,故以雉名工正之官,使其利便民之器用,正丈尺之度,斗斛之量,所以平均下民也。樊光、服虔云:雉者夷也。夷,平也,使度量、器用平也。
九扈,为九农正,扈有九种也。春扈鳻鶞,夏扈窃玄,秋扈窃蓝,冬扈窃黄,棘扈窃丹,行扈唶唶,宵扈啧啧,桑扈窃脂,老扈鷃鷃。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扈音户。鳻,扶云反,又如字。鶞,敕伦反。唶,侧百反,又子夜反,又助额反。啧音责,又音赜。
[疏]注“扈有”至“民事”
正义曰:释鸟自“春鳸鳻鶞”至“宵扈啧啧”凡七鳸,其文相次,与此注正同。李巡总释之云:“诸扈别春、夏、秋、冬四时之名。唶唶、啧啧,鸟声貌也。”郭璞曰:“诸鳸皆因其毛色、音声以为名。窃蓝,青色。”释鸟又云:“鶨,<其鸟>老。鳸,鴳。桑鳸,窃脂。”注尔雅者,舍人、李巡、孙炎、郭璞皆断老上属,鳸下属,解云:“鶨,一名<其鸟>老。鴳,一名鳸。鳸,雀也。”唯樊光断鶨<其鸟>为句,以老下属,注云:“春秋云:‘九扈为九农正。’九扈者,春扈,夏扈,秋扈,冬扈,棘扈,行扈,宵扈,桑扈,老扈。”是以老为下属,唯鴳不重耳。李巡云:“窃脂一名桑扈。”郭璞曰:“俗谓之青雀,觜曲,食肉,好盗脂膏,因名云。”郑玄诗笺云:“窃脂,肉食。”陆机毛诗义疏云:“窃脂,青雀也,好窃人脯肉及筩中膏,故以名窃脂也。”诸儒说窃脂,皆谓盗人脂膏也。即如此言,窃玄、窃黄者,岂复盗窃玄、黄乎?尔雅释兽云:“虎窃毛,谓之虦猫”“魋,如小熊,窃毛而黄”窃毛皆谓浅毛,窃即古之浅字。但此鸟其色不纯。窃玄,浅黑也。窃蓝,浅青也。窃黄,浅黄也。窃丹,浅赤也。四色皆具,则窃脂为浅白也。其唶唶、啧啧,则声音为之名矣。其春扈鳻鶞,樊光云:“鳻鶞,言分循也。春扈分循五土之宜。”乃以人事名鸟,其义未必然也。尔雅老扈鴳字不重,贾、服皆云‘鷃鷃’,亦声音为名也。贾逵云:“春扈分循,相五土之宜,趣民耕种者也。夏扈窃玄,趣民耘苗者也。秋扈窃蓝,趣民收敛者也。冬扈窃黄,趣民盖藏者也。夏扈窃丹,为果驱鸟者也。行扈唶唶,昼为民驱鸟者也。宵扈啧啧,夜为农驱兽者也。桑扈窃脂,为蚕驱雀者也。老扈鷃鷃,趣民收麦令不得晏起者也。”舍人、樊光注尔雅,其言亦与贾同,其意皆谓以扈为官,还令依此诸扈而动作也。然则趣民耕耘,及收敛盖藏,其事可得召民使聚,而总号令之。其为果驱鸟,为蚕驱雀,岂得多置官,方使之就果树,入蚕室,为民驱之哉?又昼驱鸟,夜驱兽,不可竟日通宵常在田野。溥天之下,何以可周?且其言不经,难可据信也。杜云“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以旧说不可采用,又不能知其职掌,故末言之。
扈民无淫者也。扈,止也。止民使不淫放。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颛顼氏,代少皞者,德不能致远瑞,而以民事命官。颛音专。顼,许玉反。
[疏]“自颛”至“故也”
正义曰:传言“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適至”则凤鸟以初立时至也。因其初立而有此瑞鸟,遂即以鸟纪事。云、火、水、龙,亦以初立而有此瑞,用之以纪庶事。自颛顼以来,初立之时,既无远瑞,不能纪于远,而乃纪于近。天瑞远,民事近。为民之师长,而命其官,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
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于是仲尼年二十八。
[疏]注“年二十八”
正义曰:沈文何云:“襄三十一年注云:仲尼年十岁。计至此年二十七,今云二十八,误。”
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失官,官不脩其职也。传言圣人无常师。
[疏]“失官学在四夷”
正义曰:王肃云:郯,中国也,故吴伐郯,季文子叹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吾亡无日矣。孔子称学在四夷,疾时学废也。郯,少皞之后,以其后则远,以其国则小矣。鲁,周公之后,以其世则近,以其国则大矣。然其礼不如郯,故孔子发此言也。失官为所居之官不脩其职也。仲尼学乐于苌弘,问官于郯子,是圣人无常师。
晋侯使屠蒯如周,请有事于雒与三涂。屠蒯,晋侯之膳宰也。以忠谏见进。雒,雒水也。三涂,山名,在陆浑南。蒯,苦怪反。雒音洛。苌弘谓刘子曰:“客容猛,非祭也。其伐戎乎?陆浑氏甚睦于楚,必是故也。君其备之!”乃警戒备。警戒以备戎也。欲因晋以合势。警音景。九月,丁卯,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河岸名。使祭史先用牲于雒。陆浑人弗知,师从之。庚午,遂灭陆浑,数之以其贰于楚也。陆浑子奔楚,其众奔甘鹿。甘鹿,周地。周大获。先警戎备,故获。宣子梦文公携荀吴而授之陆浑,故使穆子帅师,献俘于文宫。欲以应梦。俘,芳夫反。应,应对之应。
冬,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夏之八月,辰星见在天汉西。今孛星出辰西,光芒东及天汉。夏,户雅反,下文同。见,贤遍反。
[疏]注“夏之”至“天汉”
正义曰:星孛文在冬,下经、传皆无其月。但冬以十月为初,故以夏之八月解之也。月令:“仲秋之月,日在角,昏牵牛中。”大辰是房心尾也。其星处于东方之时,在角星之北,故以八月之昏,角星与日俱没,大辰见于西方也。天汉在箕、斗之间,于是时天汉西南东北邪列于天,大辰之星见在天汉之西也。今孛星又出于大辰之西,而尾东指光芒,历辰星而东及天汉也。
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申须,鲁大夫。彗,似锐反,又音息遂反。
[疏]“彗所”至“新也”
正义曰:彗,扫帚也,其形似彗,故名焉。帚,所以埽去尘彗星象之故,所以除旧布新也。言此星见,必有除旧之事。
天事恒象,天道恒以象类告示人。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今火向伏,故知当须火出,乃布散为灾。向,许亮反,又作乡。梓慎曰:“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徵,始有形象而微也。火出而见。前年火出时。见,贤遍反,下及注并同。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随火没也。
[疏]“今兹”至“而伏”
正义曰:梓慎云:往年吾见之,是其徵也。当时火出之时,而彗星已见,是随火而行也。今年火星之出,而彗星章明,是彗渐益长,未即消灭,必当火入之时,与火俱伏也。服虔注木“火出而章,必火,火入而伏”重火别句。孙毓云:“贾氏旧文无重火字。”
其居火也久矣,历二年。其与不然乎?言必然也。与,如字,又音预。火出,于夏为三月,谓昏见。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天正。
[疏]注“得天正”
正义曰:斗柄所指,一岁十二月,分为四时。夏以建寅为正,则斗柄东指为春,南指为夏,是为得天四时之正也。若殷、周之正,则不得正。
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也,大辰,大火。宋分野。虚,起居反,下同。分,扶问反。
[疏]“宋大辰之虚”
正义曰:虚者,旧居之处也。陈为大皞之虚,郑为祝融之虚,卫为颛顼之虚,皆先王先公尝居此地,谓之虚可矣。大辰,星名,非人居也,而亦谓之虚者,以天之十二次,地之十二域,大辰为大火之次,是宋之区域,故谓宋为大辰之虚,犹谓晋地为参虚。
陈,大皞之虚也,大皞居陈,木火所自出。郑,祝融之虚也,祝融,高辛氏之火正,居郑。皆火房也。房,舍也。星孛天汉,汉,水祥也。天汉,水也。卫,颛顼之虚也,故为帝丘。卫,今濮阳县,昔帝颛顼居之,其城内有颛顼冢。濮音卜。其星为大水,卫星营室,营室,水也。水,火之牡也。牡,雄也。牡,茂后反。
[疏]“水火之牡”
正义曰:兽曰牝、牡,牡是雄也。阴阳之书有五行嫁娶之法,火畏水,故以丁为壬妃,是水为火之雄。
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丙午火,壬子水,水火合而相薄,水少而火多,故水不胜火。薄,本又作搏,音博。
[疏]注“丙午”至“胜火”
正义曰:丙是火日,午是火位。壬是水日,子是水位。故丙午为火,壬子为水。水火合而相薄,则是夫妻合而相亲。亲则将行其意,或水从火,或火从水。但彗在大辰为多,及汉为少,水少而火多,故水不胜火。火行其意,水必助之,故此丙子、壬午之日,当有火灾。
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尚未知今孛星当复随火星俱伏不,故言若。复,扶又反。
[疏]“若火”至“壬午”
正义曰:刘炫云:丙子、壬午,虽俱是水、火合日,但二字之内,先言彊。若火入而伏,则连秋至春历大阴,水用事。虽同其欲,水当先火,故疑火入而伏,则必以壬午也。刘炫虽为此释,杜既无注,其壬午之事理则未详。
不过其见之月。”火见周之五月。郑裨灶言于子产曰:“宋、卫、陈、郑将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瓒,郑必不火。”瓘,珪也。斝,玉爵也。瓒,勺也。欲以禳火。裨,婢支反。瓘,古乱反。斝,古雅反。瓒,才旦反。勺,上若反。禳,本亦作攘,如羊反,下同。
[疏]注“瓘珪”至“禳火”
正义曰:瓘是玉名。此传所云皆是成就之器,故知瓘是珪也。斝是爵名,玉字在斝、瓒之间,知斝亦以玉为之,故云“斝,玉爵也。”周礼典瑞云:“祼圭有瓒”郑司农云:“于圭头为器,可以挹鬯祼祭,谓之瓒。”国语谓之鬯瓒。郑玄云:“汉礼,瓒槃大五升,口径八寸,下有槃,口径一尺。”考工记玉人云:“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郑玄云:“瓒如槃,其柄用圭,有流前注。”郑玄诗笺云:“圭瓒之状,以圭为柄,黄金为勺,青金为外,朱中央。”是瓒为勺,共祭祀之器也。裨灶欲用此三物以禳火。
子产弗与。以为天灾流行,非禳所息故也,为明年宋卫陈郑灾传。
吴伐楚。阳匄为令尹,卜战,不吉。阳匄,穆王曾孙令尹子瑕。匄,古害反。
[疏]“卜战不吉”
正义曰:阳匄心不决,死战必杀将,将死是不吉也。司马子鱼志在必死,不以将死为凶,故卜之得吉。败吴之后,吴人败之,终是不吉。
注“穆王曾孙”
正义曰:依世本,穆王生王子扬,扬生尹,尹生令尹匄。
司马子鱼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子鱼,公子鲂也。顺江而下,易用胜敌。鲂音房。易,以豉反。且楚故,司马令龟,我请改卜,令曰,鲂也以其属死之,楚师继之,尚大克之!”吉。得吉兆。战于长岸。子鱼先死,楚师继之,大败吴师,获其乘舟馀皇。馀皇,舟名。乘,如字,又绳证反,下同。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环而堑之,及泉,环,周也。环,如字,又音患。堑,七艳反。盈其隧炭,陈以待命。隧,出入道。隧音遂,下同。炭,吐旦反。
[疏]注“隧出入道”
正义曰:守舟者虽环而堑之,堑犹不合,有出入之路,故满路置火以防吴人也。
吴公子光,光诸樊子阖庐。阖,户腊反。庐,力居反。请于其众曰:“丧先王之乘舟,岂唯光之罪,众亦有焉。请藉取之,以救死。”藉众之力以取舟。丧,息浪反。众许之。使长鬛者三人,长鬛,多髭须。与吴人异形状,诈为楚人。和鬛,力辄反。髭,子斯反。须音须。潜伏于舟侧,曰:“我呼馀皇,则对。”师夜从之。师,吴师也。呼,呼路反,又如字,下同。三呼,皆迭对。迭,更也。迭,待结反,又音弟。更音庚。楚人从而杀之。楚师乱,吴人大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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